关于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预防工作的通知

2022-08-02 21:44

受气候条件影响,近段时间属野生菌生长旺盛期,也是食用野生菌中毒的易发高发期。为切实加强误采误食野生毒菌风险防控工作,根据县食安委和党委、政府领导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

我镇野生毒菌种类繁多,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集中发生在夏、秋季,误采误食野生毒菌,家庭为发病主要场所,食用野生毒菌中毒病程急、病死率高,对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危害极大。因此,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误采误食野生毒菌风险防控工作,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将预防食用野生毒菌中毒风险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食用野生毒菌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要建立宣传阵地。各村(社区)要在街道、村社人员密集场所、农贸市场和野生毒菌生长集中地等区域设立警示牌,张贴禁采禁食公告。

二是要丰富宣传形式。各村(社区)及镇食安委相关单位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群发宣传短信、刷写宣传标语、分发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警示,公共场所电子屏要滚动播放野生毒菌有毒!切勿采食!的宣传标语。

三是要实行全员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主媒体的黄金时段播放风险警示信息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教育学生和引导家长不采集和食用野外生蕈;各村(社区)要及时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通过召开干部会议、院坝会等方式,开展入户宣传,做到宣传引导全覆盖。

四是要明确宣传重点。重点提醒误采误食野生毒菌的严重后果,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野生毒菌鉴别方法,切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要告知公众如误食野生毒菌后,要及时采取呕吐等自救措施,及时就诊并告知医生毒菌食用史,提供毒菌样本。

三、加大防控力度,加强专项监督

各村(社区)铁佛市管所、镇食安办、镇农业农村办、交管办等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销售野生毒菌的监管,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工地食堂、群体性自办宴席等群体聚餐场所加工食用野生菌。铁佛市管所、镇食安办要定人定时对集镇农贸市场野生菌交易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有毒野生菌和不能识别的野生菌现场进行销毁处理,严防有毒野生菌流入餐桌。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各类食堂的监督检查,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把原材料的采购关禁止有毒野生菌入餐桌,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四、强化风险监测,提升应急能力

铁佛中心卫生院要将食用毒菌中毒事件专项监测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组织疾控机构开展毒菌中毒事件调查,了解食用野生毒菌中毒地域、人群及野生毒菌主要种类及中毒毒素,加强流行病调查能力建设,为医疗机构急救提供技术支撑。各村卫生站要提前做好辖区常见毒菌误食中毒救治的药物贮备,增强对食用毒菌中毒的诊断、救治能力,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要熟悉和掌握发生食物中毒后的简易处理方法,努力降低因误食有毒野生菌引起中毒的病死率。要提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此类事件,要及时组织救治工作,并按照规定和程序第一时间报告,并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中毒事件信息。

五、强化部门联动,切实落实防控职责

镇食安办将把有毒野生菌食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镇政府和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加强食用野生毒菌风险防控;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保持信息畅通,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一旦发疑似食用野生毒菌中毒事件,迅速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把危害程度降到最低。铁佛市管所、镇食安办、卫健办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深入村(社区)对食用野生毒菌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书面报告镇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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