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佛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05-29 09:55 来源: 通江县铁佛镇人民政府 作者:铁佛镇信息发布员
铁佛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铁佛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9年3月27日通过《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乡镇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通知》(通财预〔2019〕11号)批复,现将本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铁佛镇人民政府是负责本辖区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为5个服务中心;5个综合办事机构办公室及财政所,系财政拨款的扩权试点镇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镇的贯彻落实。
2、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营造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搞好农村市场监督,打好乡村治理及脱贫攻坚战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保障农民基本权力和利益。
3、负责本镇、村、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搞好本镇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本镇群团组织和民兵武装的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管理本镇各事业单位的工作。
4、负责指导本镇农业产业结构的规划及调整,搞好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完善农产品网络营销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完成上级各级政府下达的农业产业的发展任务。

5、负责搞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致力以劳动技能的提升脱贫摘帽,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着力服务于乡村治理建设。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赋予的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搞好农村土地的承包、流转、管理和耕地保护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搞好本镇辖区的绿化和环境治理、保护以及交通、水利、公益设施的建设、维护等各项工作。
8、负责本镇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各项民事纠纷的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9、负责搞好本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
10、负责搞好本镇的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科技、信息、广播、电影、电视、司法、民政、户籍、社会治安,劳动保障、民族、宗教等项工作。
11、按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度,负责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完善计划生育事业服务工作。
12、负责制定本镇畜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展中小家禽、家畜养殖,提高农民收入。
13、依法搞好辖区内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退耕还林、绿化造林和护林防火工作。
14、负责抓好本镇的财政、金融和税费、非税收入征收协调工作。
15、承办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铁佛镇编制总数81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34人,工勤编制3名,事业工勤7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96人,其中在职74人,遗嘱人员22人。
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研究财政预算分配政策和预算管理改革,拟定预算管理等制度;编制年度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和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汇总编制年度本级预算;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管理有关罚没收入;拟定和审核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和报批部门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政策的措施与建议;负责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统一办理本级安排的预算追加事宜;参与对下级财政、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地方预算管理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铁佛镇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下设党政和信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协工作联络组、依法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旅游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下属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建设管理站);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站、综合文化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站、统计工作站);会计核算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乡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铁佛镇2019年收支总预算1260.6535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1260.6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0.653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铁佛镇2019年支出预算1260.6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653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铁佛镇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0.6535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4.91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0.6535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铁佛镇2019年收支总预算1260.6535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4.91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铁佛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0.6535万元,比2018年1175.7361万元预算数增加84.91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工资、增加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7613万元,占3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1720万元,占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6.0127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5382万元,占6%;城乡社区支出556.1172万元,占44%;交通运输支出6.70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273万元,占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8.629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77.643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8.911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行政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368万元,主要用于:会计核算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6.2645万元,主要用于:镇纪检监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29.5156万元,主要用于:片区纪工委派驻机构正常运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3.2759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19年预算数为14.1720万元,主要用于:镇文化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23.4672万元,主要用于:镇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2.545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 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5.54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所属部门计生办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 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19.62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所属部门计生办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4.53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2.414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5.41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3.824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下属村站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70.67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33.38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19年预算数为37.09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314.96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村支两委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6.7008万元,主要用于:交管站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61.52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铁佛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0.6535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1014.93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45.7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铁佛镇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  
(一)铁佛镇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铁佛镇2019年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专项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2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次数,压缩一般性接待费。
(三)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铁佛镇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铁佛镇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 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245.7202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水电费、环卫车辆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铁佛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计算机、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铁佛镇人民政府没有一般公务用车。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的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1260.653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按照当年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指县级财政按照当年预算拨付的资金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政府人大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政府所属部门(村建)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政府财政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查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是指片区纪工委驻派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政府党委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政府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文化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社保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政府机关及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机构(项)是指政府所属部门计生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政府机关及所属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政府所属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政府机关公务员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农业服务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是指村官及西部志愿者等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期间的生活补助。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和草原(款) 事业机构(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林业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水利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是指村(社区)组织等干部生活补助及其他基层组织机构运转日常支出。
(二十二)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交管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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