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期应该注意什么?

2022-03-29 09:08 来源: 巴中日报

按照《巴中市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规定,2022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狩猎、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焚烧垃圾及其他野外非生产用火。

(二)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生产用火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提交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现场责任人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在森林防火区内从事野外作业的机械设备,应当采取安装防火装置、配备防火器材等防火措施,野外作业人员应当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三)按规定在林区要道、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景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防火警示牌,设置“防火码”,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火车、机动车等司乘人员严禁在森林防火区丢弃火种火源。(综合)

 

(来源:《巴中日报》2022年3月21日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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