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脱贫人口就业和技能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3-11-15 11:30 来源: 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

各村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通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全年促进脱贫人口等群体转移就业规模达1200人以上,通过各种方式培训脱贫人口等群体30人以上,确保每个有劳动力的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

二、重点工作

(一)动态掌握脱贫人口等群体相关情况。全面摸排脱贫人口等群体基本信息,准确掌握其就业、技能状况,夯实就业帮扶数据基础,完善“一库五名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就业扶贫帮扶措施,开展精准就业服务。

(二)实施技能培训提质行动。扎实开展“送培训下乡”等培训活动。围绕转移就业、各地特色产业发展等需求,开展“技能+项目培训”,组织创业致富带头人参加“创业培训+技能培训”,鼓励吸纳脱贫人口的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加强培训监管,提升培训者能力,全年培训不少于50人。

(三)强化转移就业。组织“春风行动”“东西部劳务协作”等专项活动,为脱贫人口等群体提供政策宣传、岗位推介、就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送岗位信息“进乡入村”和“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等机构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兑现就业服务补助、求职创业补贴、单程交通补贴等政策,鼓励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吸纳脱贫人口等群体就业,全年转移就业规模达1200人以上。

(四)大力推进就业扶贫载体建设。聚焦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根据当地资源禀赋、产业特点,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引进的东部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乡入村设立生产点,建立就业扶贫基地、扶贫车间、扶贫工坊,落实吸纳就业奖励等奖补政策,吸纳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稳定就业。

(五)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严格执行省就业扶贫“十五条”措施,按照“脱贫不脱政策"原则,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大龄、残疾等就业特别困难的脱贫人口等群体,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128个。

(六)积极促进创业。通过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指导、项目巡诊、创业补贴等措施,深入实施“回引创业工程”,鼓励和支持返乡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贫困劳动力创业就业。

(七)抓好示范村建设。整合各类资源,在条件成熟的村建成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村级产业、电商“三位一体”的就业扶贫示范村1个,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八)及时落实政策。按照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求,对已脱贫户继续实施原有扶持政策。用好用活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兑现公益性补贴、培训补贴、单程交通补贴,培训生活补助、以工代训补贴、吸纳就业奖励、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补助资金,鼓励企业、新兴经济等经营实体吸纳脱贫人口等群体就业,促进稳定增收。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村要将就业和技能提升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内容,列入乡村振兴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脱贫人口就业和技能指导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赵自刚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王聪和副镇长陈建翀任副组长,镇社保办公室洪静同志负责日常工作,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健全工作机制,优化政策供给,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村村响”广播、宣传栏、标语、群众会、坝坝会、微信群等媒介,大力宣传脱贫人口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和服务举措,提高政策知晓度。广泛挖掘就业致富典型案例,讲好就业故事,使劳动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脱贫人口等群体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工作保障。保持就业扶贫各级工作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和服务队等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各村加强人员配置,做到层层有人具体抓就业帮扶工作。统筹使用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就业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等相关资金,加强就业帮扶支持力度。

(四)强化绩效考核。将脱贫人口等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纳入各村绩效考核范围,实行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确保就业帮扶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确保脱贫人口等群体稳定就业、持续增收。

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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