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毛浴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点)管理的实施办法

2023-03-09 12:38 来源: 毛浴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双年行动”决策部署,加强我镇(村)便民服务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便民、利民、为民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优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进一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与效能建设,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关于方便群众办事的各站所(村)向服务中心(代办点)集中,各站所(村)抽派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向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点)窗口集中办公,真正做到“一站式”服务办公,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程序复杂的问题。

第二条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服务中心(代办点)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监督工作。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搞好业务和服务工作,保持好窗口的清洁卫生,桌面文件整齐摆放,该归档的档案资料要及时归档,该销毁的档案资料要及时销毁。

第三条  窗口工作人员应自觉践行政务服务“三项制度”,主动推广“四办一跟踪”服务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对该公开的事项(报分管和主要领导审批后)必须及时公示且留有影像资料并交便民服务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  当场日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坐岗,非当场日值班窗口必须保证有人坐岗。值班窗口在值班期间必须负责便民中心大厅及窗口内的清洁卫生和来人来访的接待。各村代办点在便民服务日(每周星期三)都必须坐岗。坐岗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如遇特殊情况星期六、日同样执行正常上班制度。下班必须做到“五关”即:关锁门、关火、关灯、关电脑、关水,做到厉行节约。

第五条  服务中心和各村代办点均实行签到与考勤,领导随机督查相结合的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时间按照中心规定的统一作息时间执行。

(二)服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或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应提前向领导说明事由,同意后方可。

(三)窗口工作人员因故请假半天以上的,应当出具主要领导签署同意的书面申请。

第六条  上班期间,禁止下列行为:

(一)工作人员禁止穿拖鞋、背心、短裤并做到衣着整洁;

(二)禁止上网聊天、看电影、打游戏、吃东西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三) 禁止大声喧哗、嬉闹、串岗、不在状态;

(四)禁止外来人员操作服务中心电脑,上班期间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内。

第七条  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做好网上报件及时录入工作,并将录件事项做好台账登记,以备县上检查。

第八条  各窗口工作人员登记或录入实行一月一通报,季度一小结、年度一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评和考核。各窗口工作人员有违反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便民中心将以书面形式报镇党委、政府领导同意后并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

第九条  严格执行便民服务“三项制度”,及“四办一跟踪”服务制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执行行政审批职责,受理办事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现象,影响行政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窗口工作人员,中心应及时批评并报镇纪委和上级相关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条  奖励和惩罚制度:凡因窗口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或渎职造成被上级部门通报或查处的等行为由所在窗口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一)奖励:严格按照县上相关文件执行。

(二)处罚:凡县查处一次不在岗或违反窗口制度惩罚现金100元,市查处一次不在岗或违反窗口制度惩罚现金200元,省查处一次不在岗或违反窗口制度惩罚现金500元。另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和党政纪律处分。

 


通江县毛浴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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