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坪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06-21 16:36 来源: 通江县长坪乡人民政府 作者:长坪乡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长坪乡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长坪乡2019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制定和组织实施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生、教育等社会公益性工作。

4.按计划组织实施本级财政收支执行。

二、长坪乡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长坪乡政府工作重点是完成2个精准贫困村脱贫攻坚,完成全乡10个村脱贫任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长坪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长坪乡2019年收支总预算697.03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增资,增加基本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长坪乡2019年收入预算69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7.0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长坪乡2019年支出预算69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0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长坪乡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7.03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7.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4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65万元、农林水支出295.7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8.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长坪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7.0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般公共服务支出216.44万元占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1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30.65万元占4.4%、农林水支出295.79万元占42%,交通支出28.71万元占4.1%,医疗卫生支出35.64万元占5%,文化体育支出15.08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34.53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9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人大行政运行事务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项)2019年预算数为163..77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2.9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党委)(项)2019年预算数为14.63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党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19年预算数为15.08万元,主要用于:镇文化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13.25万元,主要用于:镇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7.57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2.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2.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2.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9.8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站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3.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7.35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站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14.76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82.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基层组织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28.72万元,主要用于:交管站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6.83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长坪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7.03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75.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长坪乡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

(一)长坪乡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与2018年度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

长坪乡2019年公务接待费1.5 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专项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长坪乡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长坪乡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度通江县长坪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9.56万元,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9.13万元,上升6%,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增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长坪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长坪乡所属各预算单位没有一般公务用车。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的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697.03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按照当年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指县级财政按照当年预算拨付的资金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政府人大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政府所属部门(村建)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政府财政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查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是指片区纪工委驻派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政府党委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政府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文化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社保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政府机关及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机构(项)是指政府所属部门计生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政府机关及所属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政府所属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政府机关公务员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农业服务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是指村官及西部志愿者等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期间的生活补助。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和草原(款) 事业机构(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林业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水利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是指村(社区)组织等干部生活补助及其他基层组织机构运转日常支出。

(二十二)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交管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附件:

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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