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兴隆镇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11-02 16:50 来源: 兴隆镇人民政府

通江县兴隆镇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兴隆镇职能简介

  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有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社会管理职能。政治职能是镇政府的首要职能;经济职能是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的环境;公共服务职能是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是为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条件。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兴隆镇2020年重点工作

    1顺利完成贫困村脱贫摘帽的后续巩固。按照贫困村脱贫一低五有、贫困户脱贫一超六有的标准,加快推进贫困村各项工作,逐户开展帮扶脱贫,2020年顺利通过各级评估退出验收。

    2迅速完成水毁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修复工作。    

3加快完成脱贫攻坚补短板扫尾和问题清零工作。

    4全力做好民生福利工作,一是繁荣发展社会事业。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大力提升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全镇基本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全覆盖。二是优化提升民生保障。结合精准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医疗扶贫政策,优化提升民生保障。三是创新推进社会治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加强依法治理工作,完善村规民约,加大治理力度,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5全力化解信访矛盾,一是大力开展信访走基层活动,变上访为下访,着力信访矛盾化解,助力脱贫攻坚。二是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通过讲法促学法,通过学法促懂法,通过懂法促用法,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工作。

    6切实抓好党建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好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开展十九大精神宣传活动。三是大力开展党支部书记赛党课活动,通过抓书记、书记抓,锤炼全镇党员党性修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兴隆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武装、妇联等机构,设财政、农业、林业、社会保障、国土、村建、计划生育、文化、广播、交通等服务岗位。

    单位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及事业工勤编制23人);单位实有34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及事业工勤编制16人);单位西部计划志愿者1人、政府遗属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兴隆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兴隆镇2020年收支总预算600.7749万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 3.546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减少,减少基本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兴隆镇2020年收入预算600.77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774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兴隆镇2020年支出预算600.7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774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兴隆镇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0.7749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546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减少,减少基本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774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447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07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2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5137万元、农林水支出289.324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52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5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兴隆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0.774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546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减少,减少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4479万元,3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0744万元,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292万元,占7.99%;卫生健康支出30.5137万元,占5.08%;农林水支出289.3245万元,占48.16%;交通运输支出5.5284万元,占0.92%;住房保障支出27.8568万元,占4.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004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部门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27.37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1.089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3.1324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部门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7.84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2.074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部门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2008万元,主要用于:社保部门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577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7.250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7.8852万元,主要用于:计生部门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0.70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9.46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2.46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93.584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部门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071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部门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6.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473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门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82.196万元,主要用于:对于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经常性生活补助。

18.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5284万元,主要用于:交通部门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7.856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隆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0.77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3.10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27.6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兴隆镇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8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4%

兴隆镇2020年公务接待费 1.785 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专项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兴隆镇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兴隆镇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度兴隆镇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7.83万元,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编制数不变。

(二)政府采购情况

  兴隆镇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采购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兴隆镇所属各预算单位无一般公务车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的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600.7749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按照当年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指县级财政按照当年预算拨付的资金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政府人大常委会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政府所属部门(村建)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政府财政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查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是指片区纪工委驻派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政府党委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政府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文化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社保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政府机关及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机构(项)是指政府所属部门计生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政府机关及所属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政府所属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政府机关公务员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农业服务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是指村官及西部志愿者等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期间的生活补助。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和草原(款) 事业机构(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林业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水利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是指村(社区)组织等干部生活补助及其他基层组织机构运转日常支出。

(二十二)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交管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602029)兴隆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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