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兴隆乡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7-11-16 16:12 来源: 通江县兴隆乡人民政府 作者:兴隆乡信息审发员
兴隆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7年3月28日通过《巴中市通江县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财预〔2017〕10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兴隆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本地区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兴隆乡人民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是:全力进行脱贫攻坚工作,建设红色通江、绿色耳乡。继续打造茶叶产业连片建设及生态康养旅游业,实现产业发展和旅游发展的有机结合,努力建设产业兴隆,绿色兴隆。二、部门概况兴隆乡人民政府现有职工35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16人,村官1人,内设党政办、民政办、社保办、综治办、计生站、林业站、扶贫办、水利站、农业站、文化站、财政所、交管站等部门。全乡共有1个居委会、十三个行政村、74个社。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7年全年总收入预算5613006元,预算支出5613006元。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5613006元。明细见附表。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年预算为零元。  (二)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21600元。(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为零元。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3.9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会议室设备、家具购置。八、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乡级财政当年收到上级拨付的资金。(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四)“三公”经费:纳入乡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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