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10-11 15:54 来源: 通江县兴隆乡人民政府 作者:兴隆乡信息审发员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帮扶摘帽扎实有效严格按照贫困村脱贫摘帽一低五有目标推进紫荆村、渔池村、芝坪、安坪等村脱贫攻坚工作,完成紫荆村4.8公里新修水泥路和6.6公里道路升级拓宽工程。渔池村已完成新修硬化路5.3公里;6公里6.5米宽的机铺油路已完成基础路面。紫荆、芝坪等村白茶基地产业园区道路已硬化8.4公里。11月份,紫荆村顺利通过脱贫退出验收,实现脱贫摘帽,满意率达到99.4%,实现2个非贫困村整村减贫,全面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2017年全乡预脱贫人口500人,按照贫困人口脱贫一超六有目标,已完成渔池、紫荆等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350余户,148户易地移民搬迁户。 五园经济建投资500余万元,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全乡34机关干部实现结对帮扶64户,选派6名第一书记;帮扶单位务实开展真情帮扶,筹措资金300余万元,开展政策宣讲50余场次;组织技术培训15余场,发放产业周转金80万元;发放小额信贷资金130余万元。

二是重点推进优势产业发展 支柱产业提质上档着力品牌培育,发挥资源禀赋优势。11月全面完成1100亩春茶和1500余亩秋茶栽植任务,成功引进3家企业带动3000余户农户发展茶叶产业,新增就业700余人,解决300余人就近返乡务工。1.注册竹园生猪养殖场、旭阳种养殖农业合作社等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30余个,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为一体的产业格局,全乡农户户均增收达1000元以上。2.回引创业人士2名,投入创业资金8000余万元,实现就地就近安置劳动力300多个,预计年产值逾2000万元。

三是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功能配套更加完善1.完成安坪、潮渔、转石等村道路硬化工程14.9公里;2.完成了安坪、芝坪、漂草、白云等11个村的人畜安全饮用水的勘测设计,安坪村已开工建设;3.土地整理项目施工进度完成70%、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地基开挖浇筑完工,正在加紧主体工程建设;4.实现了全乡13个村宽带乡村全覆盖;5.完成三李故居抢救性修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建设已启动。

二、部门概况

此次决算公开信息包括兴隆乡人民政府、兴隆乡中心小学、浴溪中心小学和兴隆乡卫生院。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兴隆乡收入合计4250.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8.49万元,占94.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65万元,占1.52%事业收入146.99万元,占3.46%;其他收入10万元,占0.23%


1:2017年本年收入结构

2017兴隆乡支出合计425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17万元,占31.39%;项目支出2915.96万元,占68.61%


22017年本年支出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093.1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83.71万元,增长114.36%


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8.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57.41万元,增长127.46%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8.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35万元,占6.79%;教育支出763.03万元,占18.9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6万元,0.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33万元,占2.79%;医疗卫生支出139.91万元,占3.47%节能环保支出12.03万元,占0.30%城乡社区支出1061.67万元,占26.35%农林水支出1584.78万元,占39.34%交通运输支出4.69万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65.1万元,占1.62%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19万元,完成预算100%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39.79万元,完成预算100%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100%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4.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

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8.38万元,完成预算100%

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478.07万元,完成预算100%

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6.5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文化(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预算100%

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10.03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2.2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179.9万元,完成预算1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53.91万元,完成预算100%

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35万元,完成预算100%

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100%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33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类)

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支出决算为12.03万元,完成预算1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179.9万元,完成预算1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179.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类)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61.67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65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类)

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0.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71.7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17.6万元,完成预算100%

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1.79万元,完成预算100%

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2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支出决算为343.32万元,完成预算100%

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预算100%

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5.2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26.2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8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9.交通运输(类)

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7.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7.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9.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6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20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7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茶叶栽植、项目推进、脱贫攻坚检查指导、以及各站所常规检查等国内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16基本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4.6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兴隆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8.58万元,比2016年增加0.46万元,增长0.08%,主要因为人员基本工资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兴隆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因为新的政府采购制度一次性购买5万元以下的货物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兴隆乡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6个,涉及财政资金2851.3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存在的问题:预算编制目标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化和内控制度健全完整工作开展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采取更科学的预算编制目标管理办法,二是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化内部管理机制,三是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兴隆乡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兴隆乡人民政府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兴隆乡人民政府机关财政所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用于保障兴隆乡人民政府文化免补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用于社保人员支出。
14.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用于退耕农户生活补助。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方面等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用于农户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综合补贴等方面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用于大学生村官生活方面等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用于林业机构方面等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林业生态效益方面等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用于水利机构方面等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扶贫易地搬迁方面等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用于村道路维修方面等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村社干部生活补助及村办公费方面等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补助(项):指用于村阵地建设及村道路维修方面等支出。
2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用于乡交通管理站人员方面等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用于兴隆街道建设方面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5.“三公经费:纳入乡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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