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兴隆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12-31 09:54 来源: 通江县兴隆乡人民政府 作者:兴隆乡信息审发员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兴隆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本地区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兴隆乡人民政府2019年重点工作是:一是于6月底之前完成九浴溪至兴隆道路改建工程和便民中心新建工程,二是全力进行脱贫攻坚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继续抓好各项到户类项目的实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切实保障好他们的后续发展,继续推进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行政机构12个:(二)财政全额预算拨款40人。其中:在职人员34人、遗属6人。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一)收入预算:2019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604.3212万元。(二)支出预算: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4.3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32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基本支出预算604.3212万元,属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支出,其中:1、人员经费476.65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2.4864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144.170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1.4891万元,增长7.07%,主要是职工增资及单位负担社会保障费相应增加。2、商品和服务支出127.66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经费、基层党组织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6634万元,增长0.5%,主要是本年“职工福利费”预算较上年增加。(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与2018年度预算数持平。(二)公务接待费:1.86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0.02万元。(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兴隆乡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兴隆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辆。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的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604万元。七、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兴隆乡人民政府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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