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涪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3-04-10 11:01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通委农领办〔2023〕12号文件精神,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根据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稳步推进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镇2023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有关工作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当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正值高发季节,狂犬病、布病等人畜病处于多发、易发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是保障生命健康的重要环节,是促农增收的关键举措。各村((居)、镇级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提高政治意识,增强政治担当,将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放在靠前、突出位置,确保我镇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一)目标任务:以坚决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为目标。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和猪瘟计划免疫工作。确保我镇强制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5%以上,犬只狂犬病应免密度达到100%,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产地检疫达到100%,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防疫要求,扎实开展非洲猪瘟等重点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消毒灭源和流调监测任务。加强对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羊痘、炭疽、牛副伤寒、牛出败等疫病的防控工作。重点加强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养殖小区、历史疫点等重点场所的防疫监管,及时掌握周边乡镇疫情动态。

三、强化措施,确保效果

(一)集中开展春秋“两防”。3月20日至4月30日实施春季集中强制免疫,9月20日至10月30日实施秋季集中强制免疫。一是规范开展强制免疫,按照“行业主管、属地主责、业主主体”的原则,督促规模养殖场防疫主体责任,自主开展免疫工作。散养畜禽户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村配镇管防疫员等方式组织集中强制免疫和日常补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不留死角。二是确保强制免疫质量,加强疫苗冷链运输、保存和供应管理,确保疫苗在规定条件下保藏、运输和使用,保障免疫质量和效果。三是完善免疫档案,在免疫过程中认真记录并核实强制免疫信息档案,同步在“牧云通”上录入养殖场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情况等信息,做到免疫记录和畜禽标识相符,收集分析养殖存栏、产地检疫等数据,提高动物防疫数字化监管水平。四是持续推进“先打后补”,按照中央、省、市、县统一部署,依托国家“牧云通”强制免疫信息板块,按时上报规模养殖场名称、畜禽种类、年存栏出栏规模、疫苗需求等信息,推行免疫疫苗“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力争实现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全覆盖。五是落实免疫周报制度,各村(居)在春、秋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逐级上报至镇农业服务中心(联系人:赵新海,电话:15528924333)。

(二)扎实推进“三大行动”。大消毒、大宣传、大培训是切断传播途径、防范疫情发生的有效措施。各村(居)负责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对辖区内养殖、运输、屠宰等生产领域统一开展消毒灭源工作,充分利用村村响、网格员制度,实施人盯场、户策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场、不掉一户。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技术指导,规范消毒程序,各村(居)要调整充实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员力量,严格落实四级网格信息报告机制,由组级网格员负责将辖区内养殖场(户)生产防控情况逐级上报,确保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社社有人看、场(户)有人管。

(三)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原则,认真做好狂犬病、布病、结核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严格执行辖区内所有犬只拴养并免疫,发现流浪犬立即组织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严格禁止活畜从人畜共患病高风险区域向低风险区域调运,对监测出阳性牲畜,要及时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四)提升疫病监测力度。进一步落实镇、村、场(户)监测网络,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科学选择采样场点,积极开展病原学监测,同时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和相关疫病感染抗体等监测工作,对抗体监测不合格的及时反馈并督促补免到位。开展畜间布病基线调查,密切关注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牛结节性皮肤病等疫病动态,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五)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落实货主产地检疫申报主体责任,规范产地检疫出证行为,推进产地检疫报检点建设。加强运输过程监管,落实动物及动物产品入镇指定通道制度和调运牲畜报告隔离制度,强化运输车辆备案动态管理,严格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环节查验。加强畜禽屠宰监管,落实畜禽屠宰企业驻场官方兽医制度,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严格履行动物防疫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止病死畜禽和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进入屠宰场。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畜禽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提高疫情处置能力。按照《涪阳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各村(居)要强化应急管理,健全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早、快、严、小”原则,果断处置,不留后患。

四、强化保障,严格督查

(一)强化经费保障。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巴中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巴农函〔2023〕11号)《通江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中央、省级下达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统筹用于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人员防护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工作,强制免疫工作剩余资金用于购买动物疫苗接种服务补助部分,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解决。

(二)强化监督考核。集中强制免疫期间,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加强督查力度,因工作懈怠,重视力度不够,不督促和配合村级防疫人员,造成疫情发生、流行,产生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和采血送检抗体检查结果为依据,最终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通江县涪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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