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涪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7-25 11:56

各村(居)民委员会,易创燃气公司,镇级各部门:

现将《涪阳镇2023年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通江县涪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

涪阳镇2023年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指示要求、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全国、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全省、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切实加强我镇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县城镇燃气行业安全持续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燃气行业领域政治理论学习贯彻不到位、主管部门执法不严、燃气经营企业违规经营等突出问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当前燃气安全风险严峻形势时刻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燃气安全风险的紧迫感责任感,盯紧苗头隐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结合《全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全省城镇燃气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涪阳镇2023年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市场行为、理顺管理体制,强化企业主体、政府属地、行业监管等安全监管责任,规范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涪阳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工作组(以下简称镇工作组):

组  长:景  中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  旭  副镇长

成   员:陈卫东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程  坤  涪阳镇村建站工作人员

景  霄  易创天燃气办公室主任

吴  海  涪阳派出所所长

苟  鹏  涪阳镇安办主任

屈天林  涪阳坝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李传红  红江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朱兆斌  金家坪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美德  下江口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马茂生  活水沟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永乾  中码头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驻镇各单位(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办公室,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村建站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办公等。

三、工作任务

(一)政府协助易创燃气公司积极开展辖区内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政府为城镇燃气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系统部署燃气安全工作,制定科学周密的行动方案,各辖区政府班子成员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分兵把口、严格履责,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本辖区城镇燃气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督查检查。对液化石油气、管道燃气、 CNG 、 LNG 、二甲醚等城镇燃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进行全链条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燃气用户、燃气经营企业、燃气从业人员、燃气运输车辆、燃气灶具销售门店、燃气储气设施等,重点排查镇经营性门市餐饮店、烧烤摊、流动商贩、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超、医院、学校等燃气使用场所,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坚持以查促改,加强过程管控,开展“敲门补漏”和整改“回头看”,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坚决查处非法经营燃气、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燃气具、违法建设、项目违规投运、违法充装、违规运输、违章占压、第三方损坏燃气设施、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等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要实行联合惩戒,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问责曝光。

(二)镇成立燃气、液化气排查小组。

由班子成员带队,镇干部参与排查,加强专项整治跟踪调度,实时掌握推进情况,对自查自纠、整改销号、“回头看”、执法处罚、追责问责等全过程,县城、乡镇等全覆盖下沉督导,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督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点对点”实施提醒、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行政处罚,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类问题整改责任。

四、排查重点

本次排查的重点为销售、使用瓶装液化气及管道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宾馆、酒店、商住(商超)混合体等重点场所和镇村结合部、出租屋、自建房、老旧小区等集中部位。

(一)经营企业

1、合法从事燃气经营;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全覆盖开展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安全监督、针对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设备损坏、管道占压等安全隐患;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群众安全投诉信息;定期开展执行情况考核,将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内容。

3、配备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定期开展线路、管线维护检测、检查维护和安全评估;定期开展入户安全检查,书面告知用户存在的用气安全隐患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指导、督促用户消除安全隐患;开展重大危险源识别,按规定进行备案;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4、推动非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公寓、出租屋、农村经营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开展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5、提供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用气气源,无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等影响燃气使用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设置液化气充装点。开展液化石油气销售溯源工作,无违规向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他密闭空间等特殊场所供应液化石油气的行为;使用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运输燃气。

6、对餐饮等公共场所,租赁户等重点群体及燃气服务对象通过发放安全用气宣传单、张贴安全气知知识、推送安全用气宣传片、发送安全用气提示短信等开展燃气安全用气宣传,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

7、对到访不遇、问题隐患突出的居民用户采取“敲门补漏”,实现户内隐患整改“清仓见底”。

(二)使用场所

1、燃气设施(调压站等)、燃气管道(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穿越管道)安装、布置符合技术规范。公共燃气设施和室内管道有无锈蚀等现象,经营性场所是否存在夹层,夹层包间客人数是否达到标准,是否有逃生通道。

2、不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同一空间内的气瓶与燃烧器满足安全距离。

3、使用合格气瓶、灶具、热水器,规范连接软管和减压阀和管道铺设是否规范。

4、规范安装、维护和检测、更换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阀等。

5、配齐相应消防器材,开展消防培训演练,粘贴消防安全提示,规范配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按要求配备使用防静电、防雷、防爆等设施设备。

6、推动非居民用户、公寓、出租屋、农村经营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安装联网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三)工程建设

1、新改扩建燃气工程项目无违法转包、分包、资质挂靠等行

为。按资质等级依法承揽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

2、规模以上燃气建设工程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燃气设施改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动火、动土、有限空间作业等按程序审批及规程操作。

3、将燃气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检验。

4、在建燃气工程项目使用合格材料、开展主要管材质量检验,按方案施工。

5、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应与燃气企业共同制定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第三方施工期间落实专人监护。

6、按规定进行建设档案资料备案。

(四)设施设备

1、生产和销售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

2、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切实履行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督促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合格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

3、产权单位开展燃气管网设施地理信息测绘,建立完善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定期排查整治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4、产权单位对燃气管道老化情况摸清底数,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并制定更新改造实施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实施项目建设。

5、输配气场站、 CNG 站、 LNG 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等重点部位规范运行,安全间距、消防设施设备等符合要求。

6、依法申报开展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验检测。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2023年6月25日﹣6月30日)。镇排查组和易创燃气公司整合力量,统筹行业部门、经营企业及三方机构、专家团队,社区、物业等,网格宣传,分别成立排查组,负责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核查前聘请易创燃气公司燃气安全员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培训不合格不上岗。检查组既要对照本次专项行动方案,逐店、逐街、逐片开展全方位自查自纠工作,也要聚焦前期对城乡接合部、餐饮经营、老旧小区等排查出的燃气隐患整治情况,针对性开展“回头看”,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督促被检查人将现场检查表格(被检查人联)贴在醒目位置。要及时通知辖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并向本地区行业管理部门进行书面安全承诺。坚持边自查边整改,逐项整改销号,同时要督促燃气企业举一反三开展隐患问题溯源排查,并建立防范机制,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二)集中整治(2023年7月20日前)。在自查自纠基础上,要紧盯重点对象和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原则上随查随改,重点隐患7月20日前整改完成,个别整改难度大、时限长的隐患由各辖区提出专项整改方案,并在隐患整改完成前落实安全保护措施。要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严厉查处、严肃问责,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见实效。要积极拓宽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监督,促进专项行动工作走深走实。

(三)督查问责(2023年8月20日前)。县工作组对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情况,采取“四不两直”进行督导、抽查,每周不少于1次。对存在排查工作敷衍应付、隐患整治推进不力、执法处罚“宽松软”等问题的各辖区政府,采取敦促提醒、全县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导、新闻曝光等方式倒逼整改,对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违法行为未查处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推动专项行动工作落实落地。

(四)成果转化(2023年8月30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梳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治理成效、存在不足、典型做法以及推进过程中发现的线索问题、处置建议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行动过程、上报成果、突出问题、重点难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充分运用专项行动成果探索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序引导广大燃气用户提升安全意识、培养良好习惯,自觉落实个人法定责任,筑起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燃气安全管理的大防线。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充分认识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专项行动上来,将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燃气行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本次事故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来抓,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要事来推动,杜绝假排查、虚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易创燃气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专班工作组,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村建、市管、安办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区分不同排查对象,开展联合排查,力争一次排查到位,避免重复扰民。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有序抓好专项行动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三)注重工作实效。对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监督检查,按照工作安排,对重点、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加快工作推进。强化举一反三,各地有关部门要盯紧守牢交通运输、旅游、建筑施工、餐饮住宿、城镇燃气、矿山、危化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请各村(涪阳坝社区)、每周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汇总表报镇燃气工作组(村建站)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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