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永安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05 15:15 来源: 通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作者:永安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江县永安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通江县永安镇苦草坝街道,电话:0827—7660177)。
    一、概述
    我镇辖16个村、2个街道社区,2万余人口。自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试点工作以来,我们在创新中公开,在公开中创新,收效了显著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条。其中,概况信息22条,占9.4%;计划总结信息21条,占9.9%;规范性文件101条,占47.9%;工作动态信息26条,占12.3%;人事信息16条,占7.6%;财政信息14条,占6.6%;行政执法信息8条,占3.8%;其他信息5条,占2.4%。
    三、主要做法
    (一)统一认识,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实行政务公开,让人民了解政府的工作,参与政府的决策,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载体。我们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不能局限于一朝一夕,要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必须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为确保党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镇先后多次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和镇村两级干部会议,对党务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督促和部署。并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务政务公开实施小组和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相关人员。做到了有人管、有人抓。
    (二)突出重点,确保政务公开实效。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十项重点公开内容:一是有关农村的重要政策法规;二是党政领导干部分工和干部包联村社情况;三是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其进展情况。四是机关“三公经费”的开支情况;五是民政优抚政策的落实兑现情况;五是重大工程项目的预决算情况。六是农民工培训、新农保、新农合等社会保障的落实兑现情况。七是计划生育政策,包括计生奖励和计外生育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八是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九是农业科技的推广落实及农民工的学习培训情况。十是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及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党务政务的活动情况。
    (三)、创新方法,确保群众喜闻乐见。在公开形式上,我们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除了继续通过公开栏、会议、农村广播网络、编发简报等多种形式实行党务政务公开,严格按照“通俗易懂、方便快捷、灵活多样、丰富多彩、注重实效”的要求,通过以下形式进行公开。一是通过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三是通过便民中心电子显示屏和电子信息查询系统进行公开;四是通过“民生e站”进行公开;五是通过“村村响广播”进行公开;六是通过各种会议进行公开;七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进行公开;八是通过“惠民政策赶场”“惠民政策到农村、进社区、下工地”进行公开。九是编发简报、纪要、信息等,及时公开政府重大活动、决策过程及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十是开通咨询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强化督查,确保政务公开的长期开展。一是严格督查督办,由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深入实地,逗硬检查指导;二是建立政务公开例会制度,每月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召开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例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公开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三是定期更换、更新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准确;四是严格公开内容的审批,注重公开的严肃性,所有公开内容必须经镇长或分管领导签字审批;五是做好公开资料的归档立卷工作,接受查阅和检查;六是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首位,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结合起来,与源头治理腐败结合起来,整体推进。
    四、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强化主动发布机制。凡属于《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条例》中明确的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镇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对上级政府和县级部门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规划和实施等情况,各分管领导、执行单位、相关村(社区)组织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要通过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上报等方式进行反馈。三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要及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例行信息发布制度。(各镇级单位、各村(社区)负责)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差,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公务接待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二是开展财政预决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三是做好村级财政收支公开。对村级财政的收入、支出要逐笔进行公开,并公开每项支出的用途;村内重大开支、单笔支出数目较大的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将讨论情况进行公开。对国家财政补助在本村实施的村道路改造、水利建设、土地整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补助金额、项目实施决策方案、项目招标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金审计及预决算情况等进行全面公开。在涉及筹资酬劳资金、惠民政策资金、惠民政策公开等其他公开事项中,要严格规范公开公示,保障村级财政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责任单位:镇财政所)
    (三)、加强土地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用地规划、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制度改革等反面的信息公开。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面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加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八权一股”等内容的公开公示,细化公共内容和确权流程,扩大群众监督参与。(责任单位:建管站、国土办、各村社区)
    (四)、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住院报销、大病医疗救助、农村生育保障等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受益者的应有权益。(责任单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二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镇低保信息,包括低保对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的公开。(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
    (五)、推动公开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救援信息公开。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突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生的企业、经营单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特重大事故的安全生产企业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责任单位:综治办、各村、社区);二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法制建设信息,主动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对查处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问题的生产和经营企业,要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黑名单”警示制度。(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卫生院)
    (六)、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一是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接受窗口,并在公共区域或者门户网站公开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方式、可供下载的申请表样式、办理流程图、收费标准、受理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二是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认知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三是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减少因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相关村社)
    (七)、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相关单位和村(社区)要做好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在政务公示栏中公示的信息要做好公示登记、管理、更新,在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示要做保证公示的内容及时、完整、准确,并经责任单位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职能办公室、各单位、各村社区);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并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各相关责任单位)
    我镇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