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溪镇乡村道路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2023-10-11 18:16 来源: 烟溪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整顿交通秩序,规范交通行为,保障道路畅通,杜绝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全镇道路基本情况

我镇山高人稀,地形复杂,道路状况差,坡陡弯急,公路总长141.3公里。路面有水泥路和泥碎路,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不容乐观。主要是坡陡、弯急、弯多、路窄,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二、道路安全成员机构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田映林任组长,分管交通安全的副镇长郑九霄任执行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政办、交管站、应急办、财政所、民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卫生院等相关单位、站、所、办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全镇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协调、应急工作,参与全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三、道路交通工作措施

(一)规范交通行为,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1、司机做到持证驾驶。严禁无证驾驶,违者重处。

2、所有车辆做到有保险、有行驶证、挂牌上路。

3、严禁各类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

4、严禁非营运车辆载客。

5、禁止客、货混装车辆上路行驶。

6、严禁两轮车载客上路行驶。

7、严禁农耕机改装上路。

(二)加强道路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1、各镇、村责任部门要用宣传车、宣传横幅、办专栏、刷写标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2、镇交管站和安办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三)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镇党委、政府对全镇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负领导责任。

2、镇交管站、安办对全镇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负监督、指导责任,责任人:赵秋林、黄杰。

3、各村(居)委会主任是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加强辖区内车辆的管理,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协管作用。

(四)加强信息反馈,确保信息畅通。

交管站、安办要对全镇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各村(居)主任要清楚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按时排查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时向交管站、安办报告,做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等工作,并协助交通事故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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