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空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4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4-03-20 12:36 来源: 空山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坚决防止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正值高发季节,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处于多发、易发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是保障生命健康的重要环节,是促农增收的关键举措。各村居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提高政治意识,增强政治担当,将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确保辖区内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明确目标,突出工作重点

(一)目标任务。今年全镇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开展强制免疫,对猪瘟实施计划免疫。畜禽群体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 犬只狂犬病应免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产地检疫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防疫要求,扎实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消毒灭源和流调监测任务。加强对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羊痘、炭疽、牛副伤寒、牛出败等疫病的防控工作,重点加强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养殖小区、历史疫区、毗邻县区等重点场所的防疫监管。

三、强化措施,确保防控效果

(一)集中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强制免疫。3月1日至4月30日,实施春季集中强制免疫;9月1日至10月30日,实施秋季集中强制免疫。一是规范开展强制免疫。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按照“行业主管、属地主责、业主主体”的原则,督促规模养殖场履行防疫主体责任,自主开展免疫工作;散养畜禽户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村配镇管防疫员等方式组织集中强制免疫和日常补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当,不留死角。二是确保强制免疫质量。加强疫苗冷链运输、保存和供应管理,确保疫苗在规定条件下保藏、运输和使用,保障免疫质量和效果。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组织做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效果评价工作,对群体抗体不合格的要深入调查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免疫失败的原因,及时通知辖区进行补免,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三是完善免疫档案。在免疫过程中认真记录并核实强制免疫信息档案,同步在“牧运通”上录入养殖场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情况等信息,做到免疫记录和畜禽标识相符,收集分析养殖存栏、产地检疫等数据,提高动物防疫数字化监管水平。四是持续推进“先打后补”。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政府招标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停止供应规模养殖场户依托国家“牧云通”强制免疫信息板块,按时上报规模养殖场名称、畜禽种类、年存栏出栏规模、疫苗需求等信息,推行免疫疫苗“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实现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全覆盖。

(二)持续开展非洲猪瘟防控“三大行动”。大消毒、大宣传、大培训是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范疫情发生的有效措施。各村(居)负责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对辖区内养殖、运输、屠宰等生产领域统一开展消毒灭源工作,充分利用“网格员”制度,实施人盯场、盯户策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场、不掉一户;镇畜牧兽医站负责技术指导,科学选择消毒药物,规范消毒程序,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市场流通环节消毒灭源,重点做好肉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生猪产品加工企业等场所清洁消毒,确保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社社有人看、场(居)有人管”。

(三)加强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原则,认真做好狂犬病、布病、结核病、炭疽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严格执行辖区内所有犬只拴养并免疫,发现流浪犬立即组织扑杀和无害化处理;严格禁止活畜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对监测出的阳性牲畜,要及时扑杀并做无害化处理。

四、务实举措,确保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辖区负责制,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建立村(居)主任负总责,要继续坚持“五统一”做到“五不漏”,确保“五到位”,科学安排,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及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春季集中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达到国家要求,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确保我镇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村(居)要加强(动物防疫法)的宣传普及,全面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做到家喻户晓;认真做好动物疫情监测与报告。一要常规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二要监测工作与免疫工作相结合,在开展春防工作的同时,开展拉网式疫情普查,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镇畜牧兽医站。春防结束后,还应制定措施对应免未免及初生动物开展补免工作;三要认真搞好疫情排查与报告工作,严格疫情举报核实制度和疫情观测快报制度,做到准确监测、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消除隐患。

五、强化督查,逗硬考核

严格工作考核,各村(居)要加大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督查力度,严格执行“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防疫要求。实行定期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政府将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对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达标的村(居)进行通报,及时整改落实。防疫工作结束后,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防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此项纳入村(居)干部年终考核。若因工作失职而出现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通江县空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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