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峪镇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2024-02-05 19:22 来源: 通江县青峪镇人民政府

为持续加强烟花爆竹各环节安全监管,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结合全镇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形势,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和产品质量等各环节全链条监管,通过督查检查倒逼企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红线意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 日)。各烟花爆竹零售店自主开展安全风险隐患的自查自纠,建立统一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形成问题清单,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全面防范风险、整治隐患,要重点对销售到禁燃禁放区内的烟花爆竹进行全面清查。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继续深化自查自纠自改;各村(社区)、镇级相关站所针对经营企业自查的隐患和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隐患整改的要求,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完成整改任务。

(三)第三阶段:督查检查阶段(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底)。镇安办将结合相关工作适时组织对相关村(社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

三、整治重点

目前已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部署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并针对今年经营特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零售店:一是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二是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情况;三是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等情况;四是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超量存放烟花爆竹等情况。

四、职责分工

按照“三管三必须”“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镇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检查零售店是否存在超量存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户外公共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和流动商贩售卖烟花爆竹行为予以劝阻和制止,并及时向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移交问题线索。

(二)涪阳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要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要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科学制定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要对有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前科的人员进行排查管控,加强追根溯源,彻底斩断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三)镇市管站: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关,依法严肃查处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制售“假、大、空”等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行为。负责对寄递企业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查处通过邮寄等渠道寄递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四)镇交管站:负责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实施资质认定、许可、执法。重点检查运输车辆、承运单位、从业人员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要积极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聚焦四个重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人员”、四类重点区域“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行政交界处、烟花爆竹禁放禁售区”和四类重点场所:“出租房屋、废弃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集贸市场”进行全面巡查检查,压实责任,从严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三)广泛发动群众。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法律法规、禁燃禁售相关政策及安全知识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不参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鼓励群众举报,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合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四)切实整改隐患。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结合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类企业和经营场所检查的全覆盖,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及时上报镇安办。

(五)严肃追责问责。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加强教育引导,层层分解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镇安办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督导检查,对安排部署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违法销售经营烟花爆竹问题突出的村(居)、相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