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青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峪镇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工作预案》的通知

2024-05-08 11:44 来源: 通江县青峪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青峪镇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通江县青峪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1日

青峪镇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工作预案

为紧盯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点,有效应对和防范因自然灾害,产业就业,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政策、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因素导致脱贫户返贫、农户致贫等规模性突发情况,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杜绝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有关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事前预防、事后帮扶原则,充分调动一切力量,组织相关部门紧盯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点,以“两不愁三保障和有安全饮用水”为主要指标,定期开展动态监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一旦出现有倾向性、苗头性的规模性返贫现象,第一时间启动返贫致贫防控应急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及时排查、防患于未然原则。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理规模性返贫预警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及时收集汇总因自然灾害,产业就业,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政策、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造成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农户信息,善于发现掌握影响规模性返贫的倾向性问题,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规模性返贫信息筛查预警由镇乡村振兴办牵头负责,定期将县级推送的预警信息推送涉及的村(居)进行信息核实。

(三)坚持及时研判会商原则。对主管部门推送的预警信息,镇乡村振兴办第一时间组织相关村联合研判,按照入户核实、信息比对要求,及时启动监测程序,做到应纳尽纳。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青峪镇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李传奎、镇长倪爽二位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易朝同志担任,成员由其他党政班子人员、各办公室(站所)主要负责同志、各村党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部署全镇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掌握规模性返贫的苗头,及时召开会议组织部署工作,切实做好应对规模性返贫的各项准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在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返贫致贫风险点

(一)自然灾害方面: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对农户的影响。

(二)突发意外方面:主要包括因罹患重病,因交通、治安、刑事等造成严重损失(死亡或重伤等)对农户造成的风险隐患。

(三)产业就业方面:主要包括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未转移就业或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方面:主要包括大中型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产业就业、社会治理、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五)其他方面:因工作、政策、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致贫风险等。

五、监测预警工作程序

实行动态管理,分层设防、分层干预、提前预警,切实提高防返贫致贫的稳定性、可持续性。

(一)部门筛查。镇乡村振兴办要实时更新县级部门推送的系统数据,按照返贫致贫风险筛查内容和推送时间要求,定期开展风险信息筛查预警,并在规定时间内推送给相关村(居)。

(二)集中研判。镇乡村振兴办在接收到推送的筛查预警信息后,由青峪镇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综合对预警信息进行甄别,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或紧急信息随时召开,并梳理出预警信息转交相关村核实。

(三)入户核查。根据镇乡村振兴办交办的预警信息,相关村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入户核查,核查农户是否存在因灾因产业因劳力等突发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符合监测条件的及时履行识别程序积极上报,确保经镇、县两级审定后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四)跟踪督办。镇乡村振兴办要建立核查办理明细台账,通过现场查看、向村干部核实及系统数据调度等形式,定期核查各村和责任部门对预警信息的核查、推送、办理情况。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帮扶措施,定期通报预警信息的办理处置情况。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强化动态监测和帮扶

1.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因灾因疫符合纳入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可简化认定程序,影响特别严重的可先纳入后履行程序;对监测对象实行结对帮扶,监测对象风险不消除,帮扶责任不脱钩。

2.对因灾因疫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范围,落实好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

(二)守牢“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底线

1.保障受灾群众住房安全,对农户唯一住房受损的,及时提供临时安全住房,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对受损房屋开展安全鉴定,限期完成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并入住;对不宜原址重建住房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按程序上报县级主管部门整合资源实施搬迁安置。

2.保障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防止出现义务教育阶段因灾因疫失学辍学现象;适当延长享受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限,确保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及时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3.保障受灾群众饮水安全,加快因灾损毁的安全饮水工程恢复重建,采取应急送水供水、提供净化设备、铺设临时管网等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有水吃、吃上放心水。

(三)加大产业就业支持力度

1.全力促进务工就业,对吸纳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跨省就业的监测对象人口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2.围绕防汛值守、灾后重建、道路维护、排涝清淤、抗旱保收等,设立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监测对象。

3.鼓励和引导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尽可能吸纳受灾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增加劳务性收入。

4.支持灾后产业恢复发展,对受损的特色种养业帮扶项目、帮扶产业园、资产收益项目等可安排衔接资金加大奖补支持力度,及时予以修复。

5.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以受灾严重地区为重点,推动产销对接,解决好因灾导致的农产品“卖难”问题。

(四)强化防返贫致贫支持保障

1.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及时追加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时将应对灾情新增的项目调整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2.对因灾损毁的农村道路、电力、通讯、校舍、卫生室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重点,应急救灾资金予以倾斜支持。

3.对灾后重建用地,实行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重点倾斜,优先保障重建住房所需建设用地(宅基地),并开通申报审批绿色通道。

4.强化小额信贷支持,对监测对象,因灾因疫暂时无法按时还款的,合理运用续贷、展期政策;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可简化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对办理小额信贷后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监测对象,可追加贷款支持;发挥“防贫保”理赔作用。

5.深入开展社会帮扶,组织社会力量通过援建项目、捐款捐物、志愿服务、到村到户帮扶等形式,支援受灾人员恢复重建。

6.组织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统筹做好防汛救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常态化排查返贫致贫风险隐患,一对一落实精准帮扶。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健全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细化数据信息筛查、推送、比对责任,真正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紧。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村、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加强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完善筛查预警工作措施,从源头上杜绝返贫致贫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责任查究。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镇对村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因筛查信息数据不及时或防止返贫工作过程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造成规模性返贫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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