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纳镇2023—2024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

2024-03-11 10:09 来源: 广纳镇

一、总体要求

(一)攻坚时间

2023年11月—2024年3月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化结构,标本兼治。有效推进能源、产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切实提升清洁低碳水平,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大幅减少重点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坚持突出重点,协同增效。聚焦PM2.5和氮氧化合物协同控制,突出重点区域、任务、时段,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推进协同治理和联防联控。

坚持齐抓共管,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攻坚合力。加强监测、执法和监管联动,强化能力建设,严管严查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措施落地。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露天焚烧专项整治。压紧压实辖区主体责任,狠抓秸秆禁烧村(居)、社(组)三级网格管理机制落实,实行分区包片,禁烧责任落实到具体区域、具体田块。

一是做好禁烧宣传工作。春季3-6月,秋季9-10月为秸秆禁烧宣传活动期,各村要充分利用标语、村村通、群众会,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巴中市秸秆露天禁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落叶、固体废弃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要求广大干群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二是强化禁烧巡查管控。将禁烧工作纳入管理,在公路两侧重点监控区、居民聚居点周围、公共设施场所、森林保护区附近、通讯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规范设置禁烧区域标识标牌,落实专(兼)职村社干部,明确到人,在关键季节重点时间节点及各级重大活动时期,不定期对监控区域及田块开展日常巡查,实行24小时轮流监督巡查,并做好管控台账,坚决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枯枝落叶杂草、建筑装饰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和禁止露天烤火取暖等行为。对违法焚烧秸秆对屡教不改的,给予教育引导和严肃处理,确保“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三是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大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力度,配合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以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为信托,开展秸秆粉碎还田、堆腐还田、覆盖还田、有机肥还田等示范引导,推广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助推乡村振兴。

(二)开展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督促各村对所辖村畜禽(水产)养殖场(户)进行排查,严格落实养殖场主体环保责任,督促建设畜禽粪污分离、发酵、处理利用设施,督促水产养殖场建设进水沉淀和废水净化池,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对不合格或没有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违法排放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禁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养殖户坚决关闭,同时积极创建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和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发展种养循环、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养殖模式,支持粪污综合利用产业,推动养殖产业化转型升级。

(三)开展道路扬尘污染、工业企业污染、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专项整治。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安全意识、环保意识、文明祭祀意识、践行移风易俗,弘扬生态文明。对管控责任落实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要紧盯目标任务,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攻坚合力,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

(二)加强巡查力度。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主要任务,集中开展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重型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油品质量监管、扬尘污染和露天焚烧防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措施落实等专项执法行动。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三)严格考核问责。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压实镇党委、政府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攻坚措施落地见效。杜绝“留余地”心态,在冬春季攻坚期间,因攻坚措施不落实,导致空气质量较常年同期大幅恶化或未完成大气环境改善目标,国、省、市暗访督查新发现问题较多的,特别是出现重度污染天气的,将对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实施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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