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沙溪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10-11 10:03 来源: 通江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作者:信息发布员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沙溪镇各单位全面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按照“规范、效率、廉洁”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效运转,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效能整体提升。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一是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二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是坚决遵守党章各项要求。

  2.坚持服务大局,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2017年完成明月村脱贫攻坚任务,上级部门脱贫验收合格。

  3.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一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二是着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三是切实抓好机关制度和文化建设。四是大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部门概况

  沙溪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22个,分别是:政府机关、党委、纪委、人大、财政所、计生办、民政办行政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会计核算中心、社保办、农业综合服务站、林业站、水务建设管理站、食药站、村建站、国土站、文化站、敬老院、交管站、沙溪初级中学、沙溪镇中心小学、通江县盐井小学、沙溪中心卫生院事业单位15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沙溪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6533.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01.36万元,占93.3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9万元,占0.43%;事业收入388.15万元,占5.94%;其他收入15.8万元,占0.24%。

  2017年沙溪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653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9.08万元,占59.38%;项目支出2654.02万元,占40.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29.1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8.00万元,增长4.2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1.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9%。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6.15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5.21万元,增长3.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1.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72万元,占4.49%;教育支出2398.44万元,占39.3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23万元,占0.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33万元,占5.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7.84万元,占7.34%;城乡社区支出608.34万元,占9.97%;农林水支出1489.06万元,占24.40%;交通运输支出12.81万元,占0.21%;住房保障支出498.59万元,占8.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3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5.2万元,完成预算92.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沙溪镇人民政府本级中有其他收入15.8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信访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4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2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37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

  学前教育(项):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100%。

  小学教育(项):支出决算为1188.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初中教育(项):支出决算为1020.0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1.92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

  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23.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文化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2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2.1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244.95万元,完成预算38.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卫生院有事业收入388.15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87.14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

  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决算为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66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1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9.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8.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沙溪镇人民政府本级中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9万元。

  7.农林水(类)农业(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8.7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08.6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村道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0.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类)林业(款)

  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30.67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类)水利(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7.83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7.91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村人畜饮水(项):支出决算为189.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类)扶贫(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1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8.8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62.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53万元,完成预算100%。

  8.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公路运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2.81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3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98.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沙溪镇中心小学中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5.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29.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45.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万元,预算数为5.20万元,完成预算71.1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无。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3批次,94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7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机关检查指导、工作协调、执行公务等接待,其中沙溪人民政府接待费1.1万元、沙溪镇初级中学接待费1.5万元、沙溪镇中心小学接待费1.00万元、通江县盐井小学接待费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74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任务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7.7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沙溪镇各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74万元,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410.52万元增加35.22万元,增长8.5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沙溪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沙溪初级中学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金额2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沙溪镇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4个,涉及财政资金2626.2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非税收入征收困难,地方经济发展落后,二是群众存在上访,三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中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地方经济发展,做好非税收入征收工作,二是加大对群众政府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群众服务工作,减少群众上访情况发生,三是选派年轻干部学习别人先进经验,加强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0.5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群众业务(5分) 4
上级检查(5分) 5
日常业务(5分) 5
扶贫业务(5分) 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沙溪初级中学、沙溪镇中心小学、通江县盐井小学、沙溪中心卫生院等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经济效益不明显,二是群众满意度需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地方经济发展力度,学习其它地区先进经验,发展地方特色经济,二是对群众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惠民工作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9
社会效益(可选项) 10
生态效益(可选项) 5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5
公平效率(可选项) 5
使用效率(可选项) 5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98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沙溪中心卫生院存在事业收入情况。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人大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各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方面的经费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用于保障各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指用于保障各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信访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财政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 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党委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17.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用于学前教育方面的经费支出。

  18.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用于小学教育方面的经费支出。

  19.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用于初中教育方面的经费支出。

  20.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普通教育方面的经费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 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经费支出。

  2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其他文化支出方面的经费支出。

  2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经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方面的经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经费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乡镇卫生院方面的经费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的经费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指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 指用于其他中医药方面的经费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 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计划生育机构方面的经费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方面的经费支出。

  3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方面的经费支出。

  3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经费支出。

  36.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土地出让业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37.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农业部门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38.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用于农业部门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方面的经费支出。

  39.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道路建设方面的经费支出。

  40.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林业事业机构方面的经费支出。

  41.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面的经费支出。

  42.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水利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43.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经费支出。

  44.农林水(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方面的经费支出。

  45.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经费支出。

  46.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生产发展方面的经费支出。

  47.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经费支出。

  48.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方面的经费支出。

  49.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方面的经费支出。

  5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经费支出。

  51.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用于公路运输管理方面的经费支出。

  52.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经费支出。

  5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经费支出。

  5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方面的经费支出。

  5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通江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沙溪镇人民政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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