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瓦室镇人民政府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瓦室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通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
1.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一是强力推进脱贫摘帽。全力确保塔子、夏家两个贫困村高质量脱贫摘帽,全镇72户250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巩固提升昆明、鹿鸣两个已摘帽贫困村脱贫成效,同步推动钟佛、桂花等9个非贫困村均衡发展。建成县级“四好村”4个、市级“四好村”1个,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654户2266人,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全覆盖、教育扶助政策全落实、低保兜底应兜尽兜。二是做优做强特色产业。巩固2255亩退耕还林成果,强化31682亩公益林管护,抓好已建成长春、九龙、鹿鸣村8000余亩核桃的管护和林下经济作物的发展,新建塔子-夏家-昆仑-笔架村产业苗木2000亩,新建长春村、雨花村、岗岭村、九龙村青花椒2000亩。三是切实加强招商回引。引进龙头企业1家,发展种养大户10户,家庭农场3家,电商平台4家。
2.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坚持协调发展理念,加快建设“三环三带两村两园一中心”,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一是努力提升场镇功能。完成场镇1个新取水点、场镇污水处理厂、场镇至河对面雨花村等6个村索桥建设工作。提升镇新便民服务中心的使用,高标准打造文化广场,不断拓展场镇空间,不断提升场镇整体功能。二是全力加快基础建设。计划硬化村道49公里,完成鹿鸣村国家级古村落的申报、啸口村(红四军工农总医院旧址)烈士陵园修缮工作,长春村小康示范村、笔架村楠木乡村示范村打造。三是扎实安全住房建设。加快完成全镇危旧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和土地增减挂钩聚居点等安全住房建设,6月底前全面完工。
3.持续改善民生福祉。继续加大投入教育,提升塔子、夏家2个村级卫生室服务能力。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全覆盖,提高镇中心敬老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推进村级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瓦室新敬老院搬迁前期工作。
4.强化人居环境治理。一是驰而不息,强化城乡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全面实行“部门联动、分级负责、重点突破”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卫生长效保洁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促使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走向“规范化”,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二是传出风尚,突出城乡环境整治宣传意识。充分利用广播、报栏、标语、散发张贴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引导群众培养“保护环境卫生,从我身边做起”的意识。三是高远站位,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督查力度。坚持从细处着手,定期派出督查组进行“回访”督查,加强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跟踪落实、协调督查,做到督查有汇报、整改有反馈、复查有落实。
5.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建设法治政府。一是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深入抓好“七.五”普法教育,认真开展“法律七进”,树立全民法治信仰;引导群众遇事找法,教育提升现代文明法治程度。二是全力维护安全稳定。构建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逐步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交通、水运、危化品、食药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尤其要抓好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安全、汛期安全,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深入巩固开展“十大乱象治理”,保障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是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深入推行“四办一跟踪”服务,着力打造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率型机关。全面推行镇干部驻村、村干部坐班值班和民事代办制度,党员干部进村入户为群众代办相关事项,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二、部门概况
2020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59人,供给车辆0 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瓦室镇人民政府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4.313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100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05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3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26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928万元、农林水支出382.35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19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132万元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884.3135万元,比2019年减少17.54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4.3135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884.3135万元,比2019年减少17.5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3135万元,占总支出99.89%,项目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0.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4.3135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7.54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4.31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100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05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3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26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928万元、农林水支出382.35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19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132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4.3135万元,比2019年减少17.54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基本支出884.313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10.52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8.4736万元,绩效工资76.1916万元,津贴补贴98.8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0.41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4331万元,奖金7.6392万元,工伤保险0.6107万元,失业保险1.2213万元,生育保险2.6434万元,住院补充医疗保险8.2999万元,住房公积金45.3132万元,生活补助172.4136万元等。
2.公用经费172.7878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3.8万元,手续费0.7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39.48万元,维护费3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15万元,公务接待费3.25万元,劳务费8万元,基层党组织经费6万元职工体检费6.44万元,工会经费2.5014万元,福利费3.126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0.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
(二)项目支出3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县、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25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额减少0.1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3.25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0.04%,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考察调研、专项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0%,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农村综合改革、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次数大幅增加(或减少)。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主要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24万元。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0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个,预算项目资金3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9.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