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室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04-10 20:56 来源: 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

2023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严格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担当作为、务实进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党委全面领导。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先后5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党委班子带头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突出解决法治政府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其他班子任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构建辖区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学校、卫生院等驻镇单位协同联动,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步部署、落实。

(三)强化推动督导落实。持续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镇党委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镇党委政府会同司法所组织专班专责,不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指导督办,以点对点方式发放整改通知书10份,并建立适时跟踪回访机制,有效推动工作闭环管理,确保了工作实效。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环境,构建一体化办事流程和规范化办理程序。集成资源力量,成功将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市级标准化便民服务站,配优配强队伍,采取“一次办好、帮办代办”模式,有效实现“多口归一”“一窗受理”。二是全面实施行权清单化管理。构建镇村两级一体化便民服务体系,厘清镇村办理事项清单,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证明事项和指导目录清单,全面厘清村(社区)事项权责。三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每月定期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透明度。

(二)全面提升规范建设质量。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镇党委政府关于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事项,坚持合法性审查,专业法律人员列席会议制度,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有效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合理性。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在涉及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惠民政策兑现落实等方面,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增强备案审查监督实效。三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细化健全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刑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规定纳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干部会、支部会议等会前必学内容,将村级负责人学法普法纳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把学习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法治教育实效。

(三)全面增强普法宣传力度。一是做优普法计划。突出实用性,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场所,用最纯朴、最贴近群众实际方式,精准开展普法教育50余场次,有效提升普法针对性、有效性,激发了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二是靶向普法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靶向开展送法到村组、到校园、到集市、到建设工地,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利用网格群、村组群等多媒介,开展法律知识宣传10000余人次,在人口密集地、显眼处,悬挂标语横幅宣传200余条,积极营造“法在我身边”的良好氛围。三是深化普法形式。联动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信访等部门,开展法律知识问答、农民工工资支付、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政策咨询2000余人次,实施法律救助10余人次,不断深化群众法律意识。

(四)全面推行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一是建强调解阵地。镇村两级全覆盖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和人民调解组织,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中心,通过线上网格群、线下网格敲门收集,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二是配优调解干部。选优配强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队伍,每村(社区)配齐1名法律顾问,培养30名法律白人。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建立领导班子信访包案机制,从严落实三级信访责任,规范行政复议制度,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是构建调解联动机制。构建行业部门、专业人士、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乡贤人士协调联动机制。2023年,全镇各级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共计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全面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是力量配备不足。法治专业人才短缺,镇村两级从事法治政府工作除司法所外,无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人才,且本科以上学历仅站5%。二是工作创新不够。一些单位不善于结合新形势新情况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未及时总结推广。三是群众法律意识欠缺。一些群众缺乏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自觉性,遇到问题时,不善于用法治手段维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块、职能部门包项、领导小组协调”原则,持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依法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

(二)持续加强学习宣传。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法制队伍和政策明白人培养,充分调动法制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

(三)严格压实层级责任。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同中心工作同推进、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全面加强督查考核,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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