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瓦室镇2024年防汛减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4-05-09 16:49 来源: 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委员会、镇属部门、驻镇单位:

经主要领导审定同意,现将《瓦室镇2024年防汛减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为做好我镇防汛减灾应急工作,有效处置和妥善防范突发汛情,保证防汛减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严格按照“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安全理念,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镇汛期安全工作平稳度过,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减灾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减灾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会省、市、县系列会议精神,始终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理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防汛减灾指挥部

指  挥 长:邵海林   党委书记

           冯鹏身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陈松龄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赵仕舜、李苗、靳卫民、周君益、李永鑫、李欣学、张恒、米根、李建国、马洪昶、丁辉、邓钧、张建华、龙川江、姜东、周小艳、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各站所、中心负责人。

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镇防汛减灾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2.负责对全镇防汛减灾工作的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

3.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4.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5.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水利站,由陈松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康朝凡、向正君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做好下情上报;

2.及时将上级要求向领导小组或主要领导汇报,做到上情下达;

3.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单位的防汛减灾工作;

5.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成立抢险应急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  长:陈松龄

副组长:李永鑫

成  员:向川、向城、罗磊、康朝凡、向正君、朱以太、各村(居)支部书记、镇村应急小分队

职  责:负责灾区的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安全保卫组

组  长:赵仕舜

副组长:李建国

成  员:景洪程、向正君、各村(居)副主任

职  责: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各类应急事件。

3.医疗救护组

组  长:张  恒

副组长:马洪昶

组  员:谢永登、赵昭、卫生院工作人员、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  恒

成  员:张全友、何丽芳、向建华、各村(居)文书

职  责: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三、各单位防汛救灾主要工作职责

(一)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制定本地区的防汛减灾应急预案,并报镇防汛办公室和应急办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确定防汛减灾第一责任人和防汛减灾分片包干人员,并签订防汛减灾安全责任书。

2.各村是防汛减灾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减灾工作负总责。

3.防汛减灾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汛前、汛中、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包干区第一责任人,并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4.对辖区内的地灾点、山洪危险区、漫水桥、涉水路面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科学处理。

5.对阻碍防汛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坚决予以拆除。

(二)其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派出所、交管站: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运输等工作。

2.民政办: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3.电力、电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4.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5.水利站:负责对灾区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6.卫生院、卫计站: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7.财政所: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四、防汛分片包干检查

挂联村领导要及时组织联村镇干部、村、社干部群众,做好防汛减灾工作,负责对汛前、汛中、汛后全过程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作出书面汇报。

(一)汛前检查。各村挂联领导负责对所挂联村领导机构的成立、防汛值班制度的落实,辖区内地灾点、山洪危险区、易滑坡、泥石流和各学校校点等重点地段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合问题整改。

(二)汛中检查。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当地实际重点检查汛前所查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通过检查,对防汛减灾预案不落实、值班不到位等问题要限期整改并严肃处理。

(三)汛后检查。主要检查灾情情况(损失程度),总结防汛工作的经验教训和解决遗留问题。

五、防汛抢险的义务

任何行政、企事业单位都有参加防汛减灾抢险救灾的义务;镇内有劳动能力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公民(包括外地在本乡从业且领取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的公民),均有参加防汛减灾抢险救灾的义务。

六、防汛抢险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一)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在防汛减灾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指挥部各成员在防汛减灾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指挥长批准请假,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防汛减灾工作。值班期间出差下乡时,应向防汛值班室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二)各村、各单位防汛减灾领导小组,电话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制度健全,记录完整,值班交接手续齐全,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不得延误抢险救灾工作。

(三)各村(居)防汛减灾组织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抗汛减灾的精神。

(四)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减灾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救灾应急的响应

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响应:

(一)镇人民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镇救灾抢险工作。立即将我镇灾情和救灾抢险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请求县政府给予支持。

(二)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实地到受灾严重村社,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其它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镇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灾情,及时上报县救灾指挥部。

八、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劳务输出。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瓦室镇防汛减灾指挥部电话:0827-73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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