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8-06-06 16:19 来源: 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 作者:瓦室镇政府信息公开
  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年1月29日通过《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乡镇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通知》(通财预〔2018〕14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是:2018年是决胜全面小康,打响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风险防控“三大战役”关键之年,全镇上下紧扣时代主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和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整体规划和“时间表”和“路线图”破斧乘舟、提升赶超、对照目标,发起“全面总攻”,坚持缺啥补啥,实现平衡发展,充分发展。

  2018年的工作要点如下:

  1、决胜脱贫攻坚,坚持查问题、补短板、抓重点精准规划。按照中央、省、市、县扶贫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贫困村、非贫困村同步规划、同步发展、连片开发和精细建卡立档贫困户脱贫规划。如其完成全镇2018年 100人如期脱贫、昆仑村顺利摘帽。(1)精准帮扶。严格按照一户一策、一人一档的工作思路,结合“五个一批”的工作要求,对我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致贫原因、劳动力状况、贫困程度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制定分类帮扶计划。(2)精准举措。一是实施连片开发。完成塔子-夏家-昆仑三个村连片扶贫开发“七彩林业”产业布局。二是全面完成岗岭村至雨花村环线路改造升级工程。三是落实好贫困村“三项”基金政策。四是强化结对帮扶工作,为贫困群众借智借力,在六个盘活上做文章,下功夫。五是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保障基本、分类实施”和“宜聚则聚、宜散则散”的原则选择安置方式。完成夏家、塔子、昆仑、南垭村等聚居点建设和新村建设。六是加快村级硬化路建设,推进特色产业发展。(3)精准退出。严格把关,及时清退、更新数据,实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做到政策扶持“不少一户”,巩固脱贫成果“不增一户”。

  2、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提质量、增效益、全面展示形象 (1)有序推进场镇建设。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场镇功能。新建公厕2座,完成瓦室镇棚户区二期改造、街道绿化、污水处理厂建设,展示场镇形象和城乡环境面貌。(2)扎实推进新村建设。撬动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发展建设,启动实施塔子、夏家等5个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高标准建设聚居,切实改善群众住居条件。抓好“四好村”建设,争取2018年我镇建有省级“四好村”1个,市级“四好村”2个,县级“四好村”3个。(3)加快推进基础建设。完成夏家村村道路硬化,全面实施昆仑、夏家、笔架村土地整理项目,切实改善村民生产条件。加快场镇民用天然气建设,加快“三网”融合,启动全镇“宽带乡村”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4)切实强化城乡管理。加强规划编制管理,进一步完善场镇规划,彰显特色、提升品质,严格执行、依规建设,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五创联动”和“三违五乱”整治,不断提升城乡内涵形象和宜居水平。积极落实房地产优惠政策,创新机制加大商品房“去库存”力度。

  3、强力构筑新型经济产业支柱,坚持明目标,突重点,群众增收得实效。巩固提升核桃产业。紧紧围绕县委茶叶、核桃“双百工程”“万里十万亩”+巴药核桃产业带,坚持以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作为脱贫突破口,构筑农村新型经济产业支柱,助推脱贫攻坚。一是提质优化长春、啸口、鹿鸣三个核桃产业村6000余亩核桃和长春、鹿鸣核桃产业园及“巴药”林下经济发展。二是新建1000余亩青花椒产业发展。三是做优做强茶叶产业。加强长春、鹿鸣、笔架、啸口村1000亩茶叶的管护,做优做强本地茶叶品牌,打通产供销环节。四是切实抓好回引创业。全面加强5个回引企业巩固提升,大力支持阳光示范幼儿园、金苹果幼儿园做大做强,强力推动鹿鸣村核桃、昆仑村野鸡孔雀、雨花村莲藕、笔架村银耳香菇产业发展,充分发挥15个专业合作的作用,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全力协助企业组建农村专合组织,做大规模、做优品牌。

  4、全力推进深化改革,提升开放合作水平(1)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13个村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加大“六个盘活”力度,变“静态资源”为“流动资本”,力争流转林地1000亩、土地2000亩,全面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2)优化合作环境。切实改善政务环境,积极推进“三个清单”落地,营造高效的政务环境、宽松的政策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和谐的人文环境和优美的城乡环境,努力打造更具吸引力的投资洼地。(3)提升对外水平。以更加开放的理念、创新激励机制,引入民营资本投资建设公益性设施。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基础设施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旅游项目和新兴产业项目,不断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争2018年新增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00万元。

  5、全力推进环境优化,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1)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坚持依法决策,加强依法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现代治理体系,提高法治公信力;深入抓好普法教育,认真开展“法律七进”,教育引导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树立全民法治信仰,纯正社会风气;扎实开展依法治市“双十行动”,全面落实依法治县《决定》,积极构建法治良序。(2)大力维护安全稳定。大力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强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抓好信访源头防范,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交通、水运、危化品、食品药品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3)积极提升行政效能。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强力推进“四办一跟踪”服务,着力打造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率型机关。全面推行乡镇干部驻村、村干部坐班值班和民事代办制度,党员干部进村入户为群众代办相关事项,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6、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服务保障水平(1)切实强化领导班子。坚持“好干部”标准,牢固树立抓党建的主责意识,示范带动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围绕脱贫奔康目标和“十三五”发展规划,系统谋划领导班子建设;从严从实开展日常工作督查和年度党建述职评议,逗硬党建工作问责,推动形成党建工作整体合力。(2)着力抓好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干部绩效考核和管理,严格作息时间,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干部轮训、培训,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二是建强党的基层组织。整顿提升虚化化弱化边缘化的党组织,实施“好书记选育计划”,注重从优秀大学生村官、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人员中选拔农村党组织带头人和后背干部,严管驻村“第一书记”,从严加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全面完成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任务,确保权责明确到位、管理约束到位、经费保障到位、服务平台建设到位。(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整治“中梗阻”,刚性落实“两个责任”“两个意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县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大廉政宣教和惩戒问责力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概况(一)行政机构 1个:瓦室镇人民政府(二)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66 人。其中:在职人员54 人、遗属 12人。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一)收入预算:2018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 841.9127 万元。(二)支出预算: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1.912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9127万元,项目支出 3 万元。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 838.9127 万元,属(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支出,其中:

  1、人员经费 668.055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0.3619 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 177.6936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较上年预算数增加 19.8241 万元,增长 2.9 %,主要是职工增资及单位负担社会保障费相应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70.8572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经费、基层党组织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 7.1094 万元,增长 4.16 %,主要是本年公业务费预算标准较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 3 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有所调整,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万元。主要用于各专项工作经费及业务培训经费。较上年预算数减少 万元,下降 %,主要是根据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取消了部分项目工作经费。 2、片区纪工委专项办案经费3万元,用于 。较上年增加 3万元,主要是瓦室片区纪工委增专项办案工作经费3万元 。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与2017年度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3.6 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数比较,减少0.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因2016年8月起实行车改,2018年度未再预算此项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0.8572 万元,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 7.1094 万元,增长 4.16 %,主要是本年公业务费预算标准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57万元,主要用于 办公楼与职工周转房加固 。资金由瓦室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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