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室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2019-10-30 21:12 来源: 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 作者:瓦室镇政府信息公开
  

瓦室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为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责任,根据《通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通安办发〔2019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共同责任清单

(一)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研究解决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落实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解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

(四)建立健全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定期进行督查考核。

(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本行业领域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专项督查,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按照法定时限向镇政府和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参与和配合由乡政府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定和完善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辖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检查,细化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八)依法依规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九)某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履行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牵头部门应充分履行牵头、组织、协调作用,配合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做好配合、协助工作。

(十)承担镇政府、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门责任清单

(一)镇安办

1.履行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职能,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拟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2.承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重要活动,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并督促落实有关工作,组织对本辖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情况实施考核。指导村委会和同级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形势需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和闭环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规范安全监管工作运行程序,实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台账式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各项信息资料的记录、分析和归档,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报告(送)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及其安委会或上级安委会及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5.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和培训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各种宣传教育手段,不断提高民众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定期开展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并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逐级上报。做好安全生产值守工作,公开值班电话,保证通信畅通,在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期实行 24 小时值班。

7.完成本级党委、政府及安委会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安委会、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党政办

1.负责配合镇安委会安排部署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2.负责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记录。

3.配合镇安委会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对外宣传、舆情引导工作。

4.负责镇政府机关办公区域、食堂、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纪委办

1.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查处。

2.检查督促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纠正以各种理由设置的与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精神相抵触的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的限制措施。

3.依法参与和监督事故调查处理,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对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应急管理、综治、维稳、信访办

1.负责指导调解处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重大矛盾纠纷。

2.负责全镇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突发事件处置,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4.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依法对公共场所及相关大型群众性活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制定大型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

5.负责在镇政府组织部署下,会同安办、交管站、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行为。

6.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重大灾害事故及其他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其他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依法控制事故责任人,及时提取、固定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证等。

7.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有毒有害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管理工作。

(五)财政所

1.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的支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政府财政保障范围。

2.配合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表彰有关工作,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工作。

(六)民政、残联、社保办

1.负责对全镇特困、残疾、五保等供养工作的安全监管。

2.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再就业培训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足额及时发放工资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工作,落实工伤预防宣传培训费用;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指导工伤待遇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6.监督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7.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的安全管理。

(七)卫健、环保、文化站

1.负责全镇卫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镇卫生院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学校传染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职业病统计报告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中的医疗救治工作。

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废物、放射性医疗物品处置中的疾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5.负责对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固体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环境污染防治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6.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7.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职责,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8.负责对各村环境卫生工作(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环卫作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9.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立案处理;牵头协调相关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开展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10.负责全镇重大文化活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以及体育活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镇村村响广播的安全监管。负责全镇社会公益文化事业(包括文化室、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农民健身工程建设与使用等)的安全监管工作。

11.牵头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义务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八)市场监督管理站

1.负责对全镇秩序和环境卫生工作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清扫保洁等提供环境卫生公共服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集镇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环卫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街道乱牵乱挂、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堆放、乱涂画乱张贴等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全镇户外广告、招牌等户外设施和户外宣传活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中心小学食堂食品运输、储存、加工等各环节安全巡查;负责做好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4.负责商店、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全镇各商店、集贸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和协同有关部门查处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6.负责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监督,打击经营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依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产地的烟花爆竹和销售劣质烟花爆竹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

7.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及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组织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定期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

8.依法负责职责范围内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9.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

(九)国土、村建站

1.负责全镇职责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建筑物改造、建筑拆除工程等建筑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镇村建设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指导农村建筑施工(包括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3.负责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料审查。

5.负责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清理认定工作并依法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6.负责全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征地拆迁、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等安全管理工作。

(十)农业综合服务站(含畜牧站)

1.负责对农作物生产、农作物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农业技术推广过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对全镇农业机械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承担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职责,负责拖拉机、农业运输机具等农业机械的登记、安全技术检验、牌证管理和非道路农机安全事故处理、农机驾驶及操作人员培训工作。

4.负责处理非道路交通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全镇规模种植经营大户、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对全镇畜牧、水产养殖单位、生猪屠宰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兽药、饲料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水务站

1.组织、指导全镇水利设施建设与运行的管理,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工程安全监管。

2.负责镇属水利建设工程、水库、山坪塘、河坝、水务设施等安全监督管理。

3.负责职责范围内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4.负责全镇防洪工作,组织指导编制山洪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对山洪灾害进行预警预报。

5.负责村镇供水工程建设监管,指导、监督村镇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村镇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

(十二)交管站

1.负责客运运输线路、客货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3.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及所辖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车辆超载和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4.负责全镇道路、水路交通各种运输的综合协调和衔接。

5.负责全镇文明交通建设工作的安全监管。

6.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应急预案。

7.负责辖区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安保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所辖干线公路危险点段和危桥整治的监督管理。

8.负责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9.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及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依法控制事故责任人,及时提取、固定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证等。

(十三)林业站

1.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全镇森林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对全镇木材加工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乡退耕还林、国土绿化、森林病虫防治、森林资源调查、规划、监测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编制全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指导各村委会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4.负责指导、协调各部门参与扑救森林火灾。依法协助森林公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未履行防火责任和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

5.负责查处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集、移栽保护的林木、植物、非法采伐竹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附件:瓦室镇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附件:

瓦室镇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序号

部门

职责

备注

1

镇交管站

1.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工作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本级党委、政府和镇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

  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查暗访,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监督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依法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5.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运输、漫水桥、驾校、汽车修理(摩托车)等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和督促各村(居),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立、维护和管理。

7.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桥、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危桥(涵)、危险路段(点)的整治和改造。

9.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路标、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安全护栏等)的设立设置、维护与管理;负责有关

  场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监管。

10.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检查(路检路查)。

11.负责制定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负责道路交通运输及

  本行业领域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参与、协调本行业领域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12.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登记、加强驾驶员的管理;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

  督促各村(居)做好有关工作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13.严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负责把好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制度

  关;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

14.承办镇党委政府或镇安委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2

镇安办

1.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本级党委、政府和镇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查暗访,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负责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监督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5.承担镇安委会、镇应急委员会、镇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居)做好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7.依照有关规定,参与、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8.组织、协调、参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根据镇党委政府的授权,负责组织对各村(居)、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10.组织、监督检查、指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培训和管理工作。

11.承办镇党委政府、镇安委会以及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

镇水务站

1.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本级党委、政府和镇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查暗访,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

镇水务站

4.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监督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5.负责辖区内的河道、库塘堰等水利设施建设、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机械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病险塘库除险加固工作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河道、塘、库(及范围内所有船只)、渠堰,采砂场及船只,农村安全饮水,防汛抗旱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辖区内的河道、库塘堰等水利设施工程建设(病险塘库除险加固),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等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除外)的统计报告工作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参与、积极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河道、库塘堰等水利设施工程建设(病险塘库除险加固),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除外)等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辖区内本行业领域(山洪地质灾害、小二型水库等)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负责辖区内山洪地质灾害、小二型水库等预警预报及监管监测。

10.负责辖区内河道采砂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查处取缔非法采砂行为。

11.承办镇党委政府或镇安委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4

镇村建站

1.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工

  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本级党委、政府和镇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查暗访,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监督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5.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危旧房改造、场镇基础设施工程、场镇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场镇公用行业(含供水、燃气(管道天然气、罐装石油液化气)、污水处理、排水)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把好建筑工程(含工矿商贸企业建设工程)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监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查处未经许可开工建设、挂靠资质违法行为。

6.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危旧房改造、场镇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场镇基础设施工程、场镇公用行业(含供水、燃气(管道天然气、罐装石油液化气)、污水处理、场镇道路桥梁、排水)等的伤亡事故的统计和报告工作,组织、协调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7.依据有关法规、标准规范,严格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把好建设项目的选址关,确保建设工程的选址及其周围环境的安全,防止易燃、易爆、放射性、有毒有害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在居民区布点建设。对规划区的地质和工程建设适宜性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商进行分析评价,对存在地质灾害、山洪灾害隐患的地域要结合实际进行专项规划。

8.在审核报建时加强与供电、供水、供气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工作,把好前置审批关。

9.负责将辖区内工业灾害防治规划纳入全镇体系规划和总体规划,加强对采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和选址管理,依法督促拆除不符合国家安全条件要求的违法违章建筑物。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监察,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

10.执行住房安全的有关法规,依照行政职能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权。对房屋的安全实行监督,建立安全档案,依法依规对危房作出鉴定,督促业(房)主加设危险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11.负责辖区内已竣工验收备案的各类建筑物和房屋结构安全、房屋安全鉴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白蚁防治、异产毗连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房屋安全鉴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白蚁防治、异产毗邻房屋伤亡事故的统计和报告工作,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3.参与全镇房屋及小区物业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4.承办镇党委政府或镇安委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5

镇国土所

1.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工

  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本级党委、政府和镇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查暗访,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监督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5.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辖区地质灾害(山洪地质灾害除外)防治规划和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对地质灾害进行预警预报及监管监测;负责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危及人群和监测人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辖区内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建设(机械设施设备)的施工安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伤亡事故的统计和报告工作。

7.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在用地报批中以及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8.依法查处辖区内违法勘查、非法开采、超深越界违法采矿行为,规范矿业开采秩序。

9.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与相邻方的采矿许可、用地许可安全距离关。

10.承办镇党委政府或镇安委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6

镇市场监管所

1.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本级党委、政府和镇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查暗访,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监督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5.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防食物中毒等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检查、指导、督促各村(居)对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防食物中毒等工作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参与、协调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7.按照《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目录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17 号)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审批事项,在核准登记前严格坚持前置审批制度。

8.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涉及安全生产,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进行依法查处。

9.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辖区内生产、销售假冒他人烟花爆竹注册商标及虚假宣传行为,打击、查处烟花爆竹流通领域假冒产地、厂址、厂名的行为,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监督和检验,打击、查处生产领域假冒产地、厂址、厂名等生产劣质烟花爆竹行为。

10.配合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有关安全监管部门认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

  位,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11.负责辖区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内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装、使用除外),查处取缔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12.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协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配合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3.承办镇党委政府或镇安委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7

镇林业站

1.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本级党委、政府和镇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查暗访,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监督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5.负责辖区内林木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个人)的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森林防(灭)火(虫害)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参与、协调本行业领域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7.承办镇党委政府或镇安委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8

镇农业服务中心

1.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本级党委、政府和镇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查暗访,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监督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5.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鼠药等销售经营销售单位(个人)的经营、质量安全),农产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有关企业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负责农业生产经营的安全培训教育、技术指导等。

6.负责辖区内畜牧业、渔业、种植业等产业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产业建设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7.依法承担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8.负责辖区内农业机械(耕田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其他农田作业机具等)、农用车等机械车辆的经营、驾驶、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安全培训教育、技术指导等;负责农业机械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协调

  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辖区内农村沼气安全及沼气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负责有关安全培训教育、技术指导等;负责农村沼气安全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协调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农村沼气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辖区内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协调、配合本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内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生产、销售、使用、储存放射源的单位建立环境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放射性物质生产、储存、转让、使用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环境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依法监管环境安全违法行为。

12.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及相关环境污染信息的公布。

13.承办镇党委政府或镇安委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9

镇社保办

1.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本级党委、政府和镇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查暗访,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监督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5.负责监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指导辖区内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的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7.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和职业病患者待遇,指导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待遇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8.承办镇党委政府或镇安委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10

镇民政、 残联办

1.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本级党委、政府和镇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查暗访,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监督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5.负责辖区内敬(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机构安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及相关安全(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辖区内残疾人功能设施改造施工、产业发展等残疾人相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参与、协调本行业领域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承办镇党委政府或镇安委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11

镇文化站

1.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本级党委、政府和镇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查暗访,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监督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5.负责检查、指导、监督辖区内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及旅游景区建设施工安全的安全管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旅游景区特种设施设备、旅游项目及旅游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6.督促、指导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电子游艺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含临时搭建舞台的大型演出活动)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7.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审核演出举办单位提交的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确保演职人员和观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8.负责本行业领域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协调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承办镇党委政府或镇安委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12

镇社会治理办

1.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本级党委、政府和镇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查暗访,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监督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5.负责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寄递物流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落实安全保障制度情况,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协调、配合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发生企业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督促、监督辖区内三电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8.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协调、配合本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承办镇党委政府或镇安委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