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023-09-26 11:46 来源: 唱歌镇人民政府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实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事故防范工作特点,创新隐患排查工作方式,深入治理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认真抓好“五落实五到位”,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维护我镇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

二、整治时间

2023年9月6日—2023年12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一)道路交通安全。由镇交管站组织实施专项检查。要以客货运输车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旅游包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为重点,深化公路通行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客货运车辆超载、超速、酒驾以及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交管站要重点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以临崖临水、陡坡急弯、易结冰等重点路段和桥梁、涵洞等重点部位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做好重点部位安防设施的建设。对全镇在建镇村道路工程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特别加强对四川康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S203通江县长岭至唱歌段改建工程项目部、通江县力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速公路至唱歌镇连接线建设项目部等重点建设项目,高大模板、装载机、挖掘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环节、机械为重点的检查督查,督促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因施工对施工工人和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造成威胁,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做好防范地灾、山洪、泥石流、森林火灾等安全工作。

(二)燃气安全。由镇村建站负责指导各村开展灌装液化气的安全检查,督促各村按照上级要求劝导群众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波纹管等安全用气设备,要强制全镇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户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波纹管等设备。镇安办负责指导各村开展生物燃料(甲醇)的安全检查。村建站要督促各村向使用人做好基本安全知识的宣传,重点关注液化气是否加臭,管道是否规范,灶具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气罐是否过期未检验、是否多气源等检查。

(三)消防安全。由镇安办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指导各村开展好消防安全检查,深入开展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进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突出抓好特殊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依法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建筑施工安全。由镇村建站等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镇村建站重点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督查全镇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工程营地。

(五)森林防灭火安全。由林业站负责组织实施专项大排查大整治。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对森林火灾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国、省、市、县森林防灭火暨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对重点林区的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重点人群的管控力度,严禁火源进入林区,强化监测预警,配齐防火物资,完善应急队伍,确保一旦发现火情立即上报并科学组织扑救。

(六)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由安办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督促指导全镇五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做好安全自查自纠,持续推进专项治理,加大销售旺季监管力度。提升本质化安全水平、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的落实情况,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各村日常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严禁出现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

(七)旅游景区安全。由唱歌石林旅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是否符合旅游安全的法规、政策、国家和行业标准,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安全标识标牌是否齐全。

(八)特种设备安全。由市场监督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和厂内机动车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九)学校安全。由镇安办、市管站(邀请派出所、市管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学校定期上好学生安全防范教育课程。

(十)食品(药品)安全。由镇市管站负责,重点检查“三小”场所、农村宴席食品安全、在建工程项目部食堂、学生食堂,要加强检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十一)自建房安全。由镇村建站负责,督促各村积极摸排危旧房情况,特别是闲置的农房,设置警示标志,对危险等级较高的要落实措施,进行人员撤离,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十二)防地质灾害。镇国土站要加强对各地质灾害点进行隐患排查,补充完善各标识标牌,加强对各灾害点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监测,做到人员应转尽转;技术上向上级申请地灾位移计等监测设备,防范突发灾害事故;持续排查是否有新增隐患点,重点关注新建道路等工程项目引发的地灾隐患。

(十三)防汛、防山洪灾害、防溺水。由镇水利站负责组织对各山洪灾害点、各水域的隐患排查。指导各村做好防溺水工作,完善各水域防溺水标识标牌;做好对各灾害点监测人员业务培训,加强监测,做到人员应转尽转,加强对朱家湾水库建设项目部等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督查。

(十四)工程营地安全。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和镇安办、国土站、村建站要加强对工程营地安全的监督检查。要建设野外营地的,国土站、村建站要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做好营地的选址,不得将营地建在山洪冲沟、地灾点等危险地段,要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如租用民房的,要租赁具备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安全住房。各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要加强人员管理,清楚施工地段存在的各种灾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制定好各种预案,加强防灾减灾演练,各施工人员都清楚逃生方式和逃生路线,配备好高音喇叭、手摇报警器、锣等各类防灾减灾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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