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镇2024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2024-03-08 09:55 来源: 唱歌镇党政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决策部署,提升环境功能与品质,营造干净、清爽、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特制订唱歌镇2024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打造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生活环境,彰显美丽唱歌良好形象。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交通环境治理,确保安全通畅。集中治理金龙村高速公路连接线、村道路及街道交通环境秩序,严格管理车辆乱停乱放、超载等违法行为,加强摩托车、三轮车和电瓶车等的管理,做到停放有序,安全驾驶。(责任单位:镇交管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3月底前)

(二)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治理。组织人员定期对办公场所、公共区域按照“四化”(即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室内洁净、院落干净有序。(责任单位:各部门、辖区各单位)

(三)加强交通干道及农村公路沿线的环境治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村负责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农村公路及交通干道“脏乱差”进行及时治理,对道路路面进行及时清扫,对边沟、护面墙和涵洞的白色垃圾、杂草和堆积物进行及时清理,确保道路通畅、整洁。(镇交管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3月底前)

(四)加强重点场所的环境治理。镇级各部门按照行业监管原则,规范商家及个体促销、广告设置、摊点摆设等行为的管理。严格查处乱占道、乱发小广告、噪音污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杂物乱堆放、随意焚烧污染空气等行为,确保市容市貌规范有序。(责任单位:镇市管站,完成时限:3月底前)

(五)持续提升村容村貌。各村要加快推动乡村清洁工作,充分动员村组干部、网格员力量,加大农村特别是居民聚居点的环境治理工作,督促居民清理房前屋后,规范家禽、家畜饲养和清洁卫生管理,坚决治理污水乱排、垃圾乱扔乱倒、杂物乱堆乱码等乱象。协调电力、通信部门按照“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原则规整通信、电力线路。(责任部门:各村民委员会、各通信服务商(镇分管经信的副镇长负责协调)、国土村建站,完成时限:5月底前)

(六)加强河湖环境治理。 加强河长制工作管理,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区河道进行巡护、清理,加强河湖水产运输、种植、采砂治理,管养维护好河湖、水库栏杆、绿植、道路。常态化排查检查河道沿线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场,督促居民、养殖户做到污水不外排、沼液不外泄,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责任单位:环保办、水利站,完成时限:常态保持)

(七))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引导并督促广大群众,按照“六净六顺”(场镇洁净、道路洁净、院落洁净、水域洁净、田园洁净、林地洁净、家具摆顺;农具码顺、柴草堆顺、畜禽归顺、车辆停顺、标牌挂顺)要求:做到门前屋后堆码有序、环境清爽。(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保持)。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全力抓实面源污染治理、厕所革命,重点整治主干道中心村、产业带等区域,持续推进秸秆、薄膜等资源化利用,切实做到垃圾源头减量。(责任单位:国土村建站、农业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5月底前)

三、时间安排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年工作分宣传动员、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常态保持四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0日)。各村、镇级相关部门提高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升年活动认识,加强宣传动员,制定工作方案,迅速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热潮。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2月21日-2024年3月31日)。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全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专题会精神,统筹推进城乡环境治理攻坚工作,营造干净、整洁、舒适、有序的城乡环境。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31日)。各村、各部门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各村、各部门加强联动,进一步巩固提升环境治理成效,建立健全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常态保持阶段(2024年6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干劲不松,着力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断提升全镇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村要落实辖区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各联村工作组要落实监管责任,督促联系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联村工作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协同联系村健全环境治理机构,落实具体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形成协调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常态化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二)统筹力量,有序推进。各村要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发动群众自主参与环境整治,并用好用活村“两委”及社(组)干部、网格员和公益性岗位,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导,力求实效。镇纪委对各村及联村工作组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跟踪督导,对发现的问题交办到责任人限期整改,对问题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并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或渎职给我镇环境治理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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