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在镇: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2023-02-17 10:42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保障我镇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的方针,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建立健全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对农资市场和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全覆盖、问题发现和整改全覆盖,实现假劣农资投诉案件0举报、农产品质量安全0事故的既定目标。全镇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检查重点

1、种子。重点查处生产销售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

2、农药。重点查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违法添加高毒或搭售隐性农药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农药登记证、许可证、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号等违法行为,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禁限用高(剧)毒农药,不执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不按照规定使用农药的行为。

3、肥料。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复合肥、复混肥、配方肥,叶面肥、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等肥料、有效成分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未经登记、一证多用、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4、兽药。重点查处经营主体无证经营,经营中未规范建立进销台账,及使用抗寄生虫类药物、禁售兽药、兽用抗菌药和兽药散剂、过期失效等假劣兽药行为。

5、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产品虚假标识、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饲料中添加违禁成分、未规范建立进销台账等行为。

6、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查处生产主体在农业生产中投入品档案和农业生产记录是否建立健全,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是否超标,是否有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农药,是否在安全间隔期采摘等。

7、农机。重点查处农机维修网点资质和维修配件的清理检查,加大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查处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以及拼装、改装农机整机等行为,着力清查农机及零配件“三无产品”。

(二)明确检查对象

加强对全镇农资零售摊点和乡村流动商贩监管,突出监控生产经营主体(公司、合作联合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规范科学使用农资产品。

(三)明确检查方式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做好巡查检查记录,收集锁定相关证据,推进分类处置,情节轻微属于可以整改范畴的,明确时限,立查立改,落实专人定期督促,逐一销号;情节严重的,涉嫌违法违规的,按照相关行政处罚规定的程序、时限,依法组织进行检查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开展法制集中宣传活动。逢赶场天开展集中农业普法宣传,通过各种会议、标语、微信群、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普及农资的真假优劣辨别知识。

(二)执法监督阶段(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11月30日)。由镇分管农业领导牵头,组织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两随机”工作要求,建立农资打假巡查制度,严厉查处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产品和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对主要农作物种子、农药、兽药生产企业实行执法检查全覆盖,农资代理商、经营门店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实行执法检查全覆盖。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切实依照农事农时,认真分析研判、做好辖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到部署细致切实、措施有力有效、成效突出显著。对检查、排查出来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一般问题应及时整改,形成整改台账,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要加强宣传推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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