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春在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

2017-11-15 11:08 来源: 通江县春在乡人民政府 作者:张会明
  通江县春在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有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社会管理职能。政治职能是乡镇政府的首要职能;经济职能是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的环境;公共服务职能是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是为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条件。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科学制定招商专案,围绕县工业园区建设,积极鼓励外来投资和回乡创业,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

  2.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主导,培育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逐步建立我乡“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特色产业、多元经济”的产业布局。目前的文笔村、陈家沟村、向家营村等都有不同规模的种养大户。且已全面产出见效。

  3.完善基础设施,实现了3个贫困村的通村公路全部硬化,人民群众的“出行难”得到了有效解决,村社交通网络更加方便、快捷和安全,极大地改善了境内的交通条件。

  4.全面保障惠农政策落实兑现,各项惠农资金严格按照村民评议,张榜公布后,通过惠农资金“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使党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了实处。

  5.加大对优抚对象、弱势群体和受灾贫困户的救助帮扶力度,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开展低保的审核审查工作。全面建立贫难群众台账,认真落实长效帮扶机制和困难群体的动态识别机制。全面推进残疾人“量服”工作,启动实施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机制。

  6、以生态模范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环保模范创建、敬老模范创建和双拥模范创建为主要内容的五创联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和其它创建工作。全面完善场镇标识标牌,落实交通协管员专职管理、开展以五乱治理为重点,努力提升居民文化素养,全面开展“三违”整治。

  7、继续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和精准扶贫的要求,全面启动并完成贫困户的识别工作。一是以六大扶贫工程为抓手,开启脱贫攻坚新进程;二是进一步推进全乡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三是在产业扶贫工程上,建立各村至少一项的主导产业和不拘一格的增收渠道;四是在公共服务建设上,实施文笔村、陈家沟村、石板店村、钥匙坡村等4个村的卫生室、文化室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五是在教育提升工程、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专项技能培训。

  8.深入推进农村改革,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快推进土地承包、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小型水利工程、农民宅基地、林权等八权一股改革进程,重点加强产权登记、责权明晰、颁证交易、激活资产等重要工作。

  9.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这一大调解工作模式,全力化解好各类矛盾纠纷。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深入开展安全监管,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教育工作,重点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口药品的监督管理,落实专门人员,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管,最大限度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重点人和事的动态管理,确保人在网中,事在格中。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重点加强街面监管及巡逻,打击违法犯罪,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10.按照依法治县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化解,逐级量化。打造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建立乡村两级法律顾问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公开、科学、决策错误追究制度,加强服务政府建设,加强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1.高度重视政府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严格了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注重了新的制度建设,加强了政风行风监督查处力度,深化了源头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打造便民、高效、优质政务环境,深入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重大事项请示,严格遵守政府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严肃查处违反正风肃纪和治理庸懒散浮拖的典型人和事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属乡镇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1个(其中:行政5个,事业6个),独立核算机构2个,编制人数42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21人),年末人员在职人员4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1个,事业编制人员21人)

  三、 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通江县春在乡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561.96万元。

  2016年通江县春在乡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156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37万元,占34.21%;项目支出1027.59万元,占65.7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通江县春在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61.9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7万元,增长1.2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占比情况

  通江县春在乡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1.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68万元,占14.5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05万元,占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7万元,占3.76%;医疗卫生支出21.14万元,占1.35%;节能环保支出14.12万元,占0.9%;农林水支出1176.67万元,占75.33%;交通运输支出14.71万元,占0.94%;住房保障支出26.58万元,占1.7%,其他支出0.23万元,占0.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8.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55.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8.1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9万元,完成预算100%。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2016年决算数为7.15万元,完成预算100%。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12.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6.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45.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5.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3.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167.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15.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6年决算数为14.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16年决算数为14.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6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26.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31.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34.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9.15万元,完成预算100%。

  3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14.71万元,完成预算100%。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6.58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其他支出0.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通江县春在乡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4.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4.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01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万元,占100%。2016年公务接待费2.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1批次,650人,共计支出2.6万元。

  3、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通江县春在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32万元,比2015年增加8.35万元,增长14.91%,主要因人员增加,扶贫项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通江县春在乡人民政府使用房屋面积1612.4平方米。

  六、名词解

  1.财政拨款收入:指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人大岗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镇政府机关岗位人员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镇政府机构为完成特定任务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镇政府机关财政岗位人员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镇纪检监察职务人员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镇妇联团委等职务人员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镇党委、组织职务人员的基本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镇文化免费开放补助等项目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指镇广播岗位人员基本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麻石镇重点村文化大院建设和村文化室建设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镇社保岗位人员基本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镇计划生育岗位人员基本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镇食品药品岗位人员基本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第一轮退耕还林补助。

  19.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指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农业岗位人员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农业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镇林业岗位人员基本支出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集体公益林补偿。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镇水利岗位人员基本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2016年易地移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2016年重点贫困村建设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对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资金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两委及小组生活补助及工作经费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对村两委主要离退职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对重点贫困村的新村建设补助支出。

  3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镇交通管理岗位人员的基本支出。

  3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36.“三公”经费:纳入镇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通江县春在乡2016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

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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