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春在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 说 明

2018-05-25 10:22 来源: 通江县春在镇人民政府 作者:张会明
  通江县春在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

  说 明

  通江县春在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年1月29日通过《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乡镇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通知》(通财预〔2018〕14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分工

  (一)、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是:

  1、决战脱贫攻坚: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成石板店村贫困村脱贫摘帽任务。

  2、全力推进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清场任务:全面完成竹子坎、擂鼓寨、向家营、秦家岭、苟家扁、钥匙坡、棋子顶等非贫困村道路建设、安全饮水项目建设清场。完成全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清场。

  3、全力推进“春在湖”aaaa级风景区征地拆迁安置任务。

  4、完善向家营、擂鼓寨旅游环线基础设施建设。

  5、打造文笔村“中国好粮油”示范基地。

  6、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一)行政机构1个:单位行政编制20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18人,事业工勤1人共计41人;年初实有在职人数38人,均实行独立核算。

  (二)财政全额预算拨款38人。其中:在职人员38人、遗属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596.358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6.3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35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596.3580万元,属(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支出,其中:

  1、人员经费477.50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3.0175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114.48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1.7691万元,增长4.78%,主要是畜牧站下划职工增加和职工增资及单位负担社会保障费相应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8.85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经费、村级公用经费、基层党组织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4563万元,增长5.74%,主要是本年畜牧站下划乡镇。

  (二)项目支出无预算。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2.8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数减少0.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因2016年8月起实行车改,2018年度未再预算此项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1.2万元,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 5.015万元万元,增长 8.19%,主要是本年畜牧站下划到乡镇。

  (二)政府采购无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

  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春在镇政府所属各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附件:

春在镇2018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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