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春在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级政府(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春在党政办联系,电话:0827-7320023。
一、概述
对落实《条例》和《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2018年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进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举措和进展总体情况进行介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18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6条。其中,概况信息15条,占1.75%;计划总结信息54条,占6.31%;规范性文件信息86条,占10.05%;工作动态信息358条,占41.82%;人事信息14条,占1.64%;财政信息6条,占0.7%;行政执法信息3条,占0.35%。其他信息320条,占37.38%。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群众公开政府信息372条。二是全年通过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向社会群众公开政府信息410条,其中政务微博公开258条,政务微信公开152条。三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7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镇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8年,我镇未收到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与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镇无申请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我镇行政机关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专门机构有1个,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其中兼职人员2人。全镇行政机关纳入财政预算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共计1.1万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根据县政府办的要求,我镇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2019年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网络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通过网站、会议、政务公开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三)进一步扎实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解读机制,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会商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春在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