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松溪乡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3-30 18:47 来源: 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 作者:松溪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做法、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共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江县松溪乡党政办联系(地址:通江县松溪乡熊溪口街63号,邮编:636743,电话:0827-7517001)。

    一、概述

2016年,松溪乡党委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了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条。其中,概况信息3条;文件信息47条;工作动态信息123条;财务信息1条;其他信息22条。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的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了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同时,还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明确由乡纪委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有部门监督。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贯彻意见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施行《条例》的重要环节,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全乡干部进一步加深对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清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

(三)公开形式多样,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建设内外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政务公开栏信息包括政府领导简介、政府机构职责、政府文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规划、政府重点工作、政府为民办实事、政府提交人大主席团审议的报告和其它等各类信息。本年来我乡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我乡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四、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乡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我乡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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