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松溪乡统计工作要点

2021-06-24 16:12

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松溪乡2021年农业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现将《松溪乡2021年农业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8日

 

 

 

 

2021年松溪乡农业统计工作要点

 

一、强化农业统计工作领导

乡政府成立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农业统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改革发展工作负总责。

二、规范农村农业统计工作

为了促使农业统计工作进一步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我们要不断完善相应的奖惩办法,并落实责任制,确保统计报表的按时上报和统计数据的质量。一是落实责任到人。乡统计部门对各类各项报表要进行考核评比,通过细化任务、量化指标、强化措施、严格奖惩,把每项工作任务都落实到人到岗,确保每项工作都做到有人抓、见成效;二是不断完善各项统计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好的工作效率要靠好的制度来支撑,所以要制定具体的岗位责任制度、培训制度、工作业绩评比制度、报表报送制度、村级考核制度等;三是严格执行奖惩制度,今年我们将对各个村的报表进行综合考核评比,从报表的及时程度、报表的数据质量等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年终评比出报表及时报表质量高的村给予经济上的奖励。

三、加强统计人员培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继续完善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在强化对各村统计数据质量、基础工作的认定、量化及考核工作,不断完善适应新形势的统计构架的基础上,针对统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加强对村社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通过建立培训制度,利用各种会议,以及下村指导的机会,加强对村社统计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基础工作检查。

四、加强统计数据管理

统计部门、统计人员要时刻要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意识,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资料,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应当依法严格管理,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得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

五、以《统计法》为保障,努力营造和谐的统计环境

依法治统是我们做好一切统计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紧紧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这一中心环节,以《统计法》为保障,以服从和服务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目标,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时刻牢记统计法规,依法开展各项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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