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松溪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的说明
2018-07-16 09:48 来源: 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 作者:松溪乡信息发布员
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松溪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的说明
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年1月29日通过《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乡镇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通知》(通财预〔2018〕14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松溪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引导发展农村经济
2、基础设施建设
3、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4、市场培育、产业发展
5、统筹协调重点项目建设
(二)松溪乡人民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是:
1、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2、加强基层基础的治理
3、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
4、加快培育特色经济增长
5、提升发展满意度
二、部门概况
(一)行政机构1个:
(二)财政全额预算拨款31人。其中:在职人员27人、遗属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424.633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6.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3331万元,项目支出0.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424.6331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424.3331万元,属行政运行支出,其中:
1、人员经费364.60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8.7388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125.86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9.4832万元,增加0.68%,主要是增加职工和增资,本单位预算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59.73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经费、基层党组织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4.1618万元,减少13%,主要是本年公业务费预算标准较上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0.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加100 %,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有所调整,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万元。主要用于各专项工作经费及业务培训经费。较上年预算数减少万元,下降%,主要是根据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取消了部分项目工作经费。
2、(专项经费名称)万元,用于。较上年增加万元,增长%,主要是。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与2017年度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因2016年8月起实行车改,2018年度未再预算此项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9.7304万元,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4.1618万元,减少13%,主要是本年公业务费预算标准较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关于2018年松溪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的说明
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年1月29日通过《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乡镇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通知》(通财预〔2018〕14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松溪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引导发展农村经济
2、基础设施建设
3、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4、市场培育、产业发展
5、统筹协调重点项目建设
(二)松溪乡人民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是:
1、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2、加强基层基础的治理
3、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
4、加快培育特色经济增长
5、提升发展满意度
二、部门概况
(一)行政机构1个:
(二)财政全额预算拨款31人。其中:在职人员27人、遗属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424.633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6.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3331万元,项目支出0.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424.6331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424.3331万元,属行政运行支出,其中:
1、人员经费364.60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8.7388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125.86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9.4832万元,增加0.68%,主要是增加职工和增资,本单位预算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59.73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经费、基层党组织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4.1618万元,减少13%,主要是本年公业务费预算标准较上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0.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加100 %,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有所调整,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万元。主要用于各专项工作经费及业务培训经费。较上年预算数减少万元,下降%,主要是根据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取消了部分项目工作经费。
2、(专项经费名称)万元,用于。较上年增加万元,增长%,主要是。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与2017年度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因2016年8月起实行车改,2018年度未再预算此项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9.7304万元,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4.1618万元,减少13%,主要是本年公业务费预算标准较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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