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板桥口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8-28 11:04

通江县板桥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通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板桥口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是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二是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是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五是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板桥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项目带动引领。积极同县项目主管部门沟通衔接,继续争取集镇改造升级、村社道路硬化整治、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落地,为下步乡镇振兴打好基础。

二是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大力发展以食用菌、养殖、中药材、经济果木等为特色的农业产业,做优做强产业龙头和大户,努力形成产业品牌,提升竞争力。

三是场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加强河道、道路的管护,加大集镇管理,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四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帮扶单位分管领导和镇上联村领导牵头,对标“村五有”“户六有”,摸排“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

五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做好特殊人群救助,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访问题化解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应急管理,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做好防汛抗旱防火等工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服务教学教育;努力加强人民武装工作,积极做好国防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

二、部门概况

2020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情况:

(一)行政机构1个:

(二)财政全额预算拨款57人。其中:在职人员42人、遗属15人。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板桥口镇人民政府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数据与附表1保持一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763.9522万元,比2019年减少17.74万元。(数据与附表1-1保持一致)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763.9522万元,比2019年减少1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9522万元,占总支出100%。(数据与附表1-2保持一致)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3.9522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7.7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为16%,养老保险预算降低。其次是在职人员的减少,减少基本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3.952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10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3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489万元,农林水支出243.1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6024万元。(数据与附表2保持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3.9522万元,比2019年增加17.74万元。(数据与附表3保持一致)

(一)基本支出763.952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88.04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7.0272万元,绩效工资49.2252万元,津贴补贴85.41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6.13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7719万元,奖金6.9801万元,住房公积金34.60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77万元,公务员交通补贴18.972万元,遗属补助10.1568万元,村干部生活补助186.1560万元,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57万(每村3万,共计18个村1居委会)等。

2.公用经费75.905万元,其中: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6.2万元,差旅费26.13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995万元,基层党组织经费1.83万元,职工体检费7万,职工教育培训费1.5万元,维修费1.2万元,会议费1.9万元,培训费1.9万元,劳务费0.75万元。(数据与附表3-1保持一致)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995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额减少0.10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1.995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5%,主要原因是降低三公经费支出。(数据与附表3-3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因2016年8月起实行车改,2020年度未再预算此项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目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数据与附表4保持一致)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数据与附表5保持一致)

九、政府采购

2020年政府采购目前支出无,主要是脱贫攻坚各站所基本配套设施完善,暂无采购计划。(数据与附表6保持一致)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0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任务与指标。(数据与附表7和附表8保持一致)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政府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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