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乡2023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统计表

2024-01-17 14:41 来源: 通江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制表单位(盖章):通江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制表日期:2024年1月13日

序号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单位全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件)

撤销许可的数量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的数量

 

不予许可的数量

 

 

 

1

115137210

08835512D

通江县胜

利乡人民

政府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 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

2023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制表单位(盖章):通江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制表日期:2024年1月13日

序号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单位全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件)

罚没金

额(万

元 )

备注

警告 、

通报批

罚款

没收违

法所得

、没收

非法财

暂扣许 可证件

降低资 质等级

吊销许 可证件

限制开

展生产

经营活

责令停 产停业

责令关 闭

限制从 业

行政拘 留

其他行 政处罚

合计 (件)

1

115137210 08835512D

通江县胜

利乡人民

政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撒销的行政处罚决 定数量) .

2.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  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 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  (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4)暂扣许可证件,(5)降低资质等级,(6)吊销许可证件,  (7)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8)贵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 业,(9)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023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制表单位(盖章):通江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制表日期:2024年1月13日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全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

(件)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

合计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 强制执行

查封场所、设 施或者财 物

扣押 财物

冻结存

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1

11513721008835512D

通江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  《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2023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制表单位(盖章):通江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制表日期:2024年1月13日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全称

行政检查总数

非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数

双随机检查

专项检查

联合检查

1

11513721008835512 D

通江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38

0

38

0

0

0

合计

38

0

38

0

0

0

说明

1.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

2.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的,计为开展1次行政检查;

3.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为查证违法事实而开展调查的,不计入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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