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溪镇2020年机关干部及驻村人员管理制度

2020-04-07 17:27

泥溪镇机关干部及驻村人员管理制度

 

管理主体:镇党委牵头,镇目督办具体负责,镇纪委协助。

管理对象:镇机关干部职工,县、镇派驻村干部。

适用时段:正常工作、集中活动、应急抢险、加班时段、节假日轮值期间。

    成果运用:本管理制度涉及部分纳入个人年终考核作为年终目标绩效奖金核定依据。

一、考勤制度

  机关干部:考勤实行签到制、外出告知制,采取值班领导签字日封存、周统计方式进行。因公、私外出均按程序分别填写《去向单》、《请假条》,经主要领导签字后,《请假条》送镇党政办存档案,镇党政办在考勤薄进行标注。紧急情况事后3个工作日内补签。驻村考勤:按五个一帮扶,纪委书记考队长、队长考队员方式进行,请假务必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考勤督查:采取签到+督查方式进行,镇纪委、各班子成员下乡首要督查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并规范填写《督查表》(镇扶贫办提供)交扶贫办存档。镇纪委对各驻村工作队考勤真实性进行鉴别,对照督查和驻村考勤薄信息,把好五个一驻村统计第一关,凡出现驻村工作队签到簿与督查情况不符的,以督查为依据,扣减驻村天数,并由镇纪委函询相关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

  考勤统计:实行双周考勤通报制,镇党政办每周末向镇纪委、镇扶贫办收集本周考勤及督查情况,并统计汇总,每半月向镇目督办提供,由镇目督办出具通报到个人的《考勤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依据。

  成果运用:凡无故旷工(未签到视为无故旷工)、无故缺席会议活动的分别惩扣年终绩效50元、30/次,缺席3次以上的由镇纪委进行约谈;通报到个人的分别按照考勤通报、工作通报0.1分、0.5/次在个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最终得分中扣减

二、总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落实一单三签、限时报销制、月末会签报账制,产生的差旅费、培训费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签,每月末连同下乡补贴票据一并交财政所报账。财政所应竭力保障,及时兑现,若无资金报销则由财政所登记,待资金到位后,按会签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兑现。跨月报账(15天以上)由财政所登记汇总提交目督办,按照0.1/次在个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最终得分中扣减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函告,后勤处周勋开具《接待申报单》、主要领导审批后,在伙食团统一就餐,同时要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不得超标准和违规接待。凡在外就餐接待的一律自负费用,后勤处不得进行统计,财政所不得予以支付,主要领导事前审批同意除外。

  各机关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下乡开展工作一律不得租用车辆,由此产生的租车费用一律自行负责。

因上级检查、应急抢险救灾等确需用车情形,由后勤处周勋开具《用车申报单》,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交后勤处,由周勋统一租用调配车辆时,及时将《用车申报单》交予车主,车主凭《用车申报单》进行结算。紧急情况下经主要领导同意租车的,按上述租车程序执行,3个工作日内务必补签并将《用车申报单》交予车主。

  下乡补贴实行月报账制,实事求是的按照县人社局有关通知要求和镇党委研究决策执行,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不超过16/月,农技员不超过14/月,驻村队员不超过12/月,镇机关干部不超过12/月。同日内既下乡又出差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不得重复报销。节假日、周末加班的由镇人民政府书面通知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下乡补贴。月报销差旅费、下乡补贴不得超过有效工作日22天,镇政府明文规定周末加班的进行累计。

  小额(价值500元内)的日常办公所需物资采购,按照申购、审批、后勤人员采购、申领程序进行,大额办公物资采购按照物资采购相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采购、签字赊账或先购后申报,否则一律自行结算。

  后勤处负责建立财产登记和办公用品申领制度,各工作人员确需使用办公用品或相关耗材,均应统一申领,并登记造册。财政所每年组织一次财产清查,对非正常缺少的,要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产安全完整。私自将机关固定资产等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扣500元并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三、值班值守制度

    第十一条  依据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通府办发20191号)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带班、专人值班、请示报告、信息报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节假日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带班时间:8:30—12:0014:00—18:00,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汛期执行24小时双人值班。节假日提前3天向政府办综合股报送值班表,领导干部、主要负责同志外出需报备。

    第十二条  值周期内,全面负责辖区安全信访稳定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接待和处置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包括越级上访),做好值班记录填写,保持机关清洁卫生。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本报告原则,突发事件等敏感信息,即时报告党政主要领导,30分钟内电话报告、60分钟内书面报告(附件附后)县政府值班室。通讯、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并说明迟报原因。

值班考核由每周值班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执行。每周一由上周值班领导交接《值班记录》,并报目督办值班考勤情况,镇目督办纳入《考勤通报》每两周通报一次。凡被县级部门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按照1/次在个人年终目标考核绩效最终分值中扣减。

四、驻村帮扶制度

第十四条  “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严格执行驻村工作相关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禁走校;各帮扶干部按照帮扶要求,按时走访开展帮扶,规范填写两本账,凡督查发现帮扶不到位、台账未规范填写的,按照0.1/次在个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最终得分中扣减

    第十五条  驻村工作队成员要对村情社情户情做到家底清、情况明,能条理清晰、数据精准的向检查组汇报情况。凡县级及以上检查反馈发现的家底不清、数据不明、胡乱作答的,按照0.5/次在个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最终得分中扣减引起负面影响、点名通报批评的,该工作队全体成员按照1/次在个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最终得分中扣减。

    第十六条  凡被通报的,分别按照镇0.5分、县1分、市2扣除;凡因履职不力等原因被约谈的,分别按照镇0.5分、县1.5扣除。工作经验被县级及以上推广采用的,分别按照县级2分、市5分进行奖励;凡被县级及以上表彰为先进个人或集体的,分别按照县3分(部门2分)、市5分、省7分进行奖励(其他工作参照本条执行)。

 五、外宣舆情应对制度

第十七条  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任何人未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不得擅自接受任何媒体采访。遇县外各级各类媒体到辖区采访线索时,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

第十八条  各部门按照主管单位要求务必完成规定数量的简报信息报送任务,并每月至少向办公室提供1条有价值的信息简报,经办公室提炼总结,被上级部门采用的计入该部门任务。全年12条,每差1条在年终绩效考核中扣50元;被上级部门采用的在年终绩效考核中奖70/条。严格落实对外发布信息审批制度,所有对外宣传的稿件须经分管领导或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签审同意,方可对外投稿。

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归镇目督办。


附件:

 

泥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20××××××××××,我镇街道××××(信息来源)反映:我镇××××处发生×××××××××××××(事情概况)。事故发生后,××××××××××(基本过程,包括领导到场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目前,该事件×××××××(影响范围,已经造成的后果、事件发展趋势)。

特此报告

 

泥溪镇人民政府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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