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泥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泥溪镇2024年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4-03-12 17:51 来源: 通江县泥溪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经镇政府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泥溪镇2024年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通江县泥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8日

泥溪2024年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和镇属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和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协助做好监控和管理工作。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在村(社区)及单位要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协助做好救治和控制相关工作。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科学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的;

(二)一次药品中毒有人员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品、药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五)其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一)镇党委书记、镇长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本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分管领导宣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助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

1.协助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协助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听取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评估和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助协调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协助汇总事故情况。

5.负责完成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三)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永安派出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泥溪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卫生院院长任组长。主要职责:协助建立稳定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及时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镇财政所负责,镇财政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根据事故情况,协助协调、组织事故发生的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事故调查组:由镇安办牵头负责,镇安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5.善后处理组:由镇市场监管站和事故发生所在地村居委会负责,镇市场监管站站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职责确定。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是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协助监控和管理工作。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五、事故应急措施

(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当地村委会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和掌握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及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村委会、相关部门在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助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六、信息发布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征得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向社会统一发布。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七、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1.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协助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协助做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理工作。

2.卫生部门负责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救治,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

(二)物资保障

镇人民政府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坚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三)信息保障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八、其它事项

(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二)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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