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青峪镇人民政府机关简介

2024-09-10 16:16 来源: 通江县青峪镇人民政府

李传奎,男,1974年12月,四川通江人,大学专科,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青峪镇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倪爽,女,1990年10月,四川通江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青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分管金融、审计、统计工作。


杨永全,男,1974年9月,四川通江人,大学专科,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青峪镇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主持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工会、团委、妇联、科技科协等工作。


易朝,男,1984年4月,四川通江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青峪镇党委副书记兼组织委员。

工作分工:分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人事、依法治理、网络舆情、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党建、绩效考核、政协、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五个一”帮扶、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保密、档案、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政务公开、关工委等工作。


李志,男,1987年6月,四川通江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青峪镇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全面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江华强,男,1982年3月,四川通江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青峪镇宣传委员兼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镇长工作。负责宣传工作、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运行。分管意识形态、民政、残联、文旅(文物保护)、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城乡环境整治、信访、一级路建设协调等工作。


张建国,男,1980年2月,四川通江人,大学专科,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青峪镇人武部长兼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镇长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作。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国安、农业农村、机关内务、后勤保障、财务内控内审等工作。


任自军,男,1977年9月,四川通江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青峪镇统战委员兼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镇长工作。负责统战工作。分管道路交通、国土资源、防汛减灾、林业(森林防灭火)、水利(防汛抗旱)、田长制、河长制等工作。


熊纯渐,男,1986年4月,四川通江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青峪镇政法委员兼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镇长工作。负责政法工作。分管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基层治理、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扫黑除恶、综治、维稳、防邪、禁毒、反诈、应急(安全生产)等工作。


向栋云,男,1989年4月,四川平昌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青峪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镇长工作,负责经济工作。分管特色产业、招商引资、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民营经济)、商务、发改、项目、经信、深化改革、教育等工作。


韩翼,男,1995年4月,四川通江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青峪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镇长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安排的临时性中心工作。


陈姝蓉,女,1988年11月,四川通江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青峪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镇长工作。负责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社会保障、政务热线(12345)管理、便民服务、农民工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等工作。


蔡佳林,男,1992年4月,四川通江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镇长工作。主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和设施农用地审批管理工作、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粮食安全生产(粮食监测点)等工作;协助分管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主要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接受同级党委(党工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做好耕地保护、促进粮食生产工作。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科技、教育、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健康、医疗医保、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做好统计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机构的统筹协调;负责文秘、文电、信息、宣传、会务、保密机要、督查督办、史志档案、深化改革、政策研究、政务公开、目标考核、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公文起草和内设机构、直属事业机构文稿审核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拟订本乡镇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人大(人大工委)、政协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监督指导乡镇(街道)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辖区内村(社区)、部门派驻单位和“两企三新”的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基层治理、党务公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老干部、统战和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负责古村落保护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等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统计业务工作,协助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4.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基层治理工作。负责政治安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综治维稳、群众工作、司法、行政诉讼(复议)等工作。负责城镇社区物业、业委会管理及监督等工作;指导成立业委会,并督促业委会及业主大会依法履职;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住房和建设管理监管和城市(集镇)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卫生健康、民政、应急、退役军人事务、人武、医保、劳动保障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县级部门下放、委托和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职责。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普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和县级部门授权集中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工作等。

6.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基层综合应急队伍,提升基层应急保障能力负责辖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消防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负责辖区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

7.财政所:负责编报年度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乡镇(街道)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和指导村(社区)财务、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乡镇(街道)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直属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含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承担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及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卫生健康、民政、应急、退役军人事务、人武、医保、统计、劳动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保护、市场监管等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协助做好总工会、妇联、科协、共青团、残联、侨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协助相关执法工作。完成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领域技术推广和综合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农业基础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负责动植物资源保护、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河湖库塘渠堰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管涉及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村产权登记、惠农资金、村(社区)集体经济和会计核算等工作;承担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日常工作。协助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和乡镇预、决算编制以及收入核算、资金拨付、强农惠民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代理村(社区)账务及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业务等工作。协助相关执法工作。完成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备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

办公电话:0827-7651102

办公地址:青峪镇青峪口社区老街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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