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3-06-09 08:42 来源: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壁州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2023年第二季度,县政府办公室采取第三方监测机构技术监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情况。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政府网站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及时更新信息。如县统计局、通江生态环境局、新场镇、龙凤场镇等单位内容保障情况较好

(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全县正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共8个,其中微信公众号6个、新浪微博2个。检查发现,整体运行正常,如四川通江”“通江三农微信公众号,四川通江微博更新频率较高,并能及时转载相关政务信息。

(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建设。重新完善了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根据每个领域目录开设对应栏目,实现目录与栏目相统一,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公开相关领域信息。二是采用多元化政策解读,建立政策解读人机制。在常规文字解读和图文解读的基础上增加了音频解读,满足了不同人群需求。在公开政策文件解读材料时,同步公开解读机构、解读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确保群众咨询政策时,能联系得上,咨询得到。

二、存在的问题

(一)网站内容保障乏力。一是栏目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仍未建立有效的内容保障机制,研究业务不深不细,恐网”“怕网现象突出,导致部分栏目信息更新时间超期、内容单一。二是发布信息不规范。个别单位发布的信息存在空白文章页、转载上级动态信息等问题,上传信息内容和栏目不匹配问题明显。三是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个别单位工作人员调整频繁且未及时进行工作交接,甚至出现遗忘或丢失登录账号、密码等问题。四是错敏问题较多。个别单位未严格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存在把关不严、敷衍了事等问题,反复出现错字、多字、漏字等现象。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不强。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开设程序不严谨。如县民政局未经报备审批私自开设微信公众号;县文广旅局在微信公众号迁移后未及时注销原微信公众号文旅通江,迁移后的通江文旅微信公众号至今未进行主体认证。

(三)日常工作落实不力。一季度通报后,要求被通报的单位在324日前整改到位并报送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县卫健局、县经信局仍未报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内容保障。各单位业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通江县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通府办函〔202332号),认真研究考核细则,建立有效的内容保障机制,主动把业务学深吃透,积极主动与相关业务科(股)室对接,收集、整理好本单位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保障好本单位所负责栏目信息。

二是严格制度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制度,禁止未经备案私自开设政务新媒体,各单位原则上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严禁未批先建、建而不报、建而不管。要及时转载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等政务信息,及时回复网民留言;对反复出现问题、无法保障正常运维的政务新媒体,要依规予以关停。

三是加强问题整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通报中指出的问题,查找原因,对标整改,举一反三。通报中涉及存在问题的单位要于2023619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县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27—7233922)。

 

附件:1.政府门户网站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2.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7

 

附件1

 

政府门户网站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办)

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单位名称

存在的问题

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审计局、壁州街道办事处、诺江镇、铁佛镇、泥溪镇、青峪镇、至诚镇、陈河镇、广纳镇、瓦室镇、洪口镇、胜利乡

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

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教科体局、县经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应急管理局

个别栏目发布信息不规范

                          备注:检查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

 

附件2

 

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

名称

类别

存在的问题

通江文旅

微信公众号

未进行主体认证

通江县民政局

私自开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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