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9-05-15 10:07 来源: 通江县政府办 作者:通江县政府办
  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9年3月27日通过《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通财预〔2019〕10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县高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党务、开发建设、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工作。

  (一)党工委职责。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指示;研究辖区内重大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2.负责辖区党的组织、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党务工作;负责辖区党的纪律监察工作;负责辖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辖区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管委会职责。1.负责拟订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辖区内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3.负责辖区招商引资及招引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辖区内各类企业落实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4.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等工作;参与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土地报征、整理、储备和供应工作。5.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劳动、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农村和农民等涉农工作。6.负责辖区内信访、综治、维稳、防邪、人民武装、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内设科室6个,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供给人数40人,在编在岗人数4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收支总预算504.6791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减少4.3784 万元。

  (一)收入预算。2019年收入预算504.6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4.6791 万元,占100 %。

  (二)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504.679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679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算504.6791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3784 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4.679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349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611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3443万元、农林水支出87.40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96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4.6791 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3784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495 万元,占6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110万元,占10 %;卫生健康支出22.3443万元,占5%;农林水支出87.4080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30.9663万元,占6%。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类事业运行(政府支出)2019年预算数:312.34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51.611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2.344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87.40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对社区、村级党支部的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公积金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0.96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2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7.3919万元,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8.4343 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施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19年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预算资金。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的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505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中共通江县委宣传部、通江县新闻中心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

附件:

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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