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通江县规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倒扣分目标考核成绩表

来源:通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2-07 09:27 字号:

    考核实施单位:通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序号

被扣分单位

扣分原因及情形

合计扣分

备注

1

县文广旅局

1.未完成2023年安可替代产品台式机采购任务,扣0.05分;

2.未完成2023年安可替代产品便携式采购任务,扣0.05分。

0.1

2

县乡村振兴局

1.未完成2023年安可替代产品台式机采购任务,扣0.05分;

2.未完成2023年安可替代产品便携式采购任务,扣0.05分。

0.1

3

县行政审批局

安可替代产品采购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开标活动,且无正当理由扣0.1分。

0.1

4

县发改局

未完成2023年安可替代产品便携式机采购任务,扣0.05分。

0.05

5

高明新区

1.未完成2023年安可替代产品台式机采购任务,扣0.05分;

2.未完成2023年安可替代产品便携式采购任务,扣0.05分。

0.1

6

火炬镇

1.未完成2023年安可替代产品台式机采购任务,扣0.05分;

2.未完成2023年安可替代产品便携式采购任务,扣0.05分。

0.1

7

板桥口镇

1.未完成2023年安可替代产品台式机采购任务,扣0.05分;

2.未完成2023年安可替代产品便携式采购任务,扣0.05分。

0.1

8

青峪镇

1.未完成2023年安可替代产品台式机采购任务,扣0.05分;

2.未完成2023年安可替代产品便携式采购任务,扣0.05分。

0.1

9

诺水河镇

未完成2023年安可替代产品台式机采购任务,扣0.05分。

0.05

10

唱歌镇

未完成2023年安可替代产品台式机采购任务,扣0.05分。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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