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通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

来源:通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6-01 17:53 字号:

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2023年4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川办发〔2023〕13号),5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巴中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巴府办发〔2023〕5号),对标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新内容、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通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进一步修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巴中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通江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性文件要求,结合通江实际,制定《通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

二、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县领导批示要求,县防办组建专班,深入调查研究,及时组织专家讨论修订。2023年5月10日,县防办将《通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预案》)提交各乡镇(街道、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县气象局意见建议2条,采纳2条,其余单位均无修改意见。

三、主要内容及变化 

《预案》是我县应对各类水旱及其次生衍生灾害,规范防汛抗旱应对行动,做好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主要包括总则、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预防和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理、附则7部分及附件构成。此次修订,主要根据《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巴中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变化内容,结合通江实际进行了适当调整。

(一)贯彻最新工作要求

1.“1.1指导思想”中,新增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明确的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相关内容。

(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责任体系

1.“1.5工作机制”中,增加防汛减灾包保责任和防汛抗旱减灾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2.“2.23县防办工作职责”中,对县防办日常工作进行细化明确,增加县防办主要业务工作清单。

3.“3.1预防—工程准备、隐患排查、宣传培训”中,一是增加城市防洪工程调度;二是新增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对分级组织实施防汛抗旱知识技能培训和防汛减灾知识宣传进行细化明确。

4.“3.2.1 监测—旱情”中,明确旱情监测预测相关部门职责和干旱灾情信息的具体内容。

(三)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响应联动

1.“3.2.3预警—信息反馈”中,新增预警“叫应”相关工作要求。

2.将“3.3 预警响应”调整为“3.3预警行动”,与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保持一致,并新增预警与响应衔接相关要求。

3.对标省市新要求,新增“3.4预警支持”章节内容。

(四)突出重点措施、细化关键环节

1.将“4.1先期处置”扩展为“4.1总体要求”,从组织指挥、转移避险、抢险救灾、安全防护和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5个重点方面提出要求。

2.“4.2启动、终止条件及响应行动”中,一是在一级、二级应急响应行动阶段,增加社会动员相关内容;二是调整干旱灾害分级表述,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修改为特大、严重、中度和轻度,与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保持一致。

3.“5.10技术保障”中,增加科技支撑内容。

(五)其他

1.因机构改革,成员单位中县人防办变更为县国动办。

2.删除“1.7主要任务”表述,将“1.8全县自然地理及防汛抗旱基本情况”调整为“1.7 全县自然地理及防汛抗旱基本情况”。

3.“7.3名词术语定义”中,增加洪水风险图、干旱风险图、防御洪水方案和紧急防汛期4个名词术语定义。

四、 解读人和解读机构

解读人:郭晓东

解读机构:通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7-711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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