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调整通江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制定公墓价格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一)

来源: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11-09 17:38 字号: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规范政府价格决策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我县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我局拟于近期组织召开调整通江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制定公墓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调整通江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制定公墓价格(具体听证方案、听证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新闻媒体、旁听人。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一)听证人:由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担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共38名。1.消费者代表17名;2.经营者代表及利益相关方2名;3.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4.政府部门(乡镇)代表13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诺江镇、壁州街道办事处)、5.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委员会办公室代表1名;6.县殡馆所所在地村民代表2名;7. 专家学者1名。

(三)新闻媒体1名,旁听人员2名。

(四)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消费者代表和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和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随机选取确定参加人;经营者代表及利益相关方采取由县民政局推荐;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由县发展和改革局邀请或部门(组织)推荐产生。

四、报名条件及时间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真实反映意见;热心公益事业,保守经营者的商业秘密,遵守听证会纪律;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11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到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表。

报名地点:通江县诺江镇红峰大厦16楼

联 系 人:张强松 联系电话:18181475986

特此公告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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