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通江县二郎庙-方田坝水库原水价格的批复
通江县二郎庙水库运行保护中心:
你中心《关于核定二郎庙水库原水水价的请示》(通二水﹝2023﹞9号)收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启动了定价程序,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按照定价管理办法,现将通江县二郎庙-方田坝水库原水试行价格标准批复如下。
一、原水价格
通江县二郎庙-方田坝水库原水试行价格为每立方米0.10元,试行期两年。
二、其他要求
(一)请接文后,按规定执行。
(二)加强资金管理。原水价格政策执行后,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水费收入只可用于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专款专用。
(三)执行期间,国家、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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