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通江县教科体系统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县教科体局安全股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2-28 10:08 字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有效预防和处置我县教科体系统校园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改革的顺利推进及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灾难应急预案》《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校园突发事件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内及校外涉校、涉师、涉生的交通安全事件、食物中毒事件、溺水事件、触电事件、危房倒塌事件、伤害事件、消防火灾事件、治安刑事案件、自然灾害及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件。

二、校园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一) 教科体系统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中华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 瑜 局党组成员

        张维继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磊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国伟  局党组成员、教育工委副书记

        冯际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景联山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博  局党组成员、督导室副主任

        李曲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由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各学校(园)负责人组成。

校园突发事件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县教科体局副局长王良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安全股股长李晓东同志担任,安全股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能:

1.发生校园突发事件时,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为;

3.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件情况;

4.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

5.配合上级开展事件调查,根据事态进展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二) 现场处置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县教科体系统校园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小组根据事件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小组:

现场指挥长:按照局党组分工文件,由挂联学区、学校相对应的局党组成员担任指挥长;若遇重特大事件则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临时指派局党组成员协助。

常务副指挥长:由事件发生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

成员:由局机关挂联学区(学校)股室成员、安全股全体成员和事件发生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小组,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现场指挥小组职能:

1.及时向组长报告事件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指挥现场处置。

2.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件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

3.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救护装备物质,指挥现场救护。

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三、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分工及专项小组职责

(一)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分工

为了对校园突发事件开展科学的、有针对性的处置,根据不同事件类别,由现场指挥小组指挥部指令相关股室和学校(幼儿园)组织实施。

1.交通校园突发事件、溺水事件、触电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性侵(猥亵)事件、吸毒(贩毒)、参与邪教、伤害事件由局安全股、政策法规股、人事股、办公室等相关股室配合负责进行处理。

2.食物中毒事件由后管办、安全股、资助中心、扶贫办负责处理。

3.卫生疾病防控防治、传染病事件由德卫艺股、安全股、体育股、科技股负责处理。

4.危房倒塌事件、消防火灾事件由基建办、安全股、信访与群众工作室负责处理;

3.危险品伤害事件由电教管、安全股、职业与成人教育股负责处理;

4.重大财物失窃事件由安全股、政策法规股、监察审计股和计划财务股负责处理。

5.中考、高考、会考等招办组织的考试活动中发生的校园突发事件由县招办、县教研室、基础教育股、师训股、安全股负责处理。

7.学校领导、教师违规违纪事件由监察审计股、教育工委办、办公室、人事股和安全股负责处理。

8.根据各类校园突发事件性质、情节、涉及人员等情况,现场指挥小组可随时指令相关股室协同参与处置。

(二) 事件现场应急处置专项小组分工及职责

警戒维护组:由现场指挥小组指令事件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紧急抢救组:由现场指挥小组指令事件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能主要是开展现场抢救。

信息联络组:由现场指挥小组指令局办公室、事件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正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求援。

后勤保障组:由现场指挥小组指令局办公室、计财股、事件

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灾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现场指挥小组指令局办公室、计财股、信访室、安全股、事件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预备机动组:由现场指挥小组临时确定随时听候现场指挥小组的调动、使用。

四、校园突发事件的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或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应立即将事件发生的情况报教科体局办公室(0827-7221910)、安全股(0827-7221176)和当地人民政府。如疫情、饮用水事件拨打0827-7230165;食品事件拨打0827-7230883;交通、溺水、高坠、消防、治安案件等拨打0827-7221176;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二)局办公室和局安全股接到事件单位校园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根据具体情况再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预案》规定,迅速组成应急处置专项小组,同时通知有关股室成员,请求事件抢救和支援。

(三)有关股室成员接报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四)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件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件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做好校园突发事件报告上报工作。内容应包含有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的情况。

5.事件报告单位。

五、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的程序

1.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委派挂联的事件发生地相对应的局党组成员为现场指挥长,立即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事件情况,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治工作组。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通报。

5.开展事件调查。

六、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我局针对可能发生的涉校、涉师、涉生校园突发事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局各职能股室和所有学校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师生预防校园突发事件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件发生。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校园突发事件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各学校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学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报局安全股备案。

(五)各学校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内容,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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