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加强农产品网络流通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

来源:通江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11-17 13:25 字号:

通府办发〔2016〕86号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江县加强农产品网络流通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央、省、市驻通单位:

现将《通江县加强农产品网络流通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

通江县加强农产品网络流通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加强农产品流通工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提高流通效率、引导农业生产、方便群众生活和保障市场供应,不断完善流通网络、壮大流通主体、提升流通载体、创新流通模式、优化流通环境,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配套、产销衔接、互动共赢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全面提升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加快建设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和流通基础设施,大力培育农产品流通企业,积极发展新型农产品流通业态。到2020年,全县农产品流通体系基本完善,农产品规模化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流通环节明显减少,流通成本明显降低,流通效率明显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流通的公益性特征更加突出。

(二)具体目标。建设完成通江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力争启动建设特色农产品批发、交易集散特色市场。培育从事农产品流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10个;打造年交易额达百万元以上的各类农产品营销主体3个;培育农产品龙头企业5个,有组织的第三方农产品销售量占总销售量的比重达到50%以上;农产品规模化生产组织产销对接率达50%以上,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0%以上;全县果蔬冷藏运输率提高到35%,流通环节腐损率降至15%以下;进超市的农产品占全县农产品销售总额的比重达1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特色市场建设。围绕通江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主导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实行政企联动,加快大型农产品市场和专业特色市场建设步伐,加强市场信息、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检验检测系统及物流配送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高市场档次,增强交易功能,使之成为全县乃至全省农产品的集散中心、信息交流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资金结算中心。重点建设通江专业市场,着力提升交易市场。加强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和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管理,真正发挥农产品市场在流通中的龙头作用。

(二)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围绕全县主导、特色农业产业,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的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推广“农民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建设一批区域性、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市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方法标准、投入品技术标准和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推进农产品品牌化建设,鼓励特色农产品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扶持“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及名牌农产品,进一步打造通江特色农产品品牌。

(三)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建设产业基地小型冷冻库。加快培育一批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支持发展农产品冷链运输服务。

(四)健全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淘宝”、“京东”在村级网点铺设的网络功能,建设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商品配送。各乡镇要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实施“新网工程”,不断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构建起农村日用品销售、农资供应、商务信息服务、农产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农民生活服务“六大”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在村级建成集多功能服务于一体的商贸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升级“工业品下乡进村、农产品出村进城”的双向流通模式。

(五)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鼓励农产品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加大会展促销力度,支持农产品展销活动。推行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餐对接、农厂对接、集团消费对接、社区直销菜店、超市等产销对接模式,强化农民合作社与大型连锁超市的产销合作关系,建设一批以超市、餐饮企业、学校食堂为主要销售对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举办采购会、洽谈会、供需见面会等产销对接活动,为产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

(六)大力推进农产品合作流通组织建设。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事农产品市场流通,支持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企业和种养大户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领办、创办农产品流通实体。加强对农民经纪人队伍的培训,着力提高其市场业务水平、法律知识和为农服务意识。积极引导农民经纪人牵头成立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其他新型农产品流通实体。培育农产品“营销大王”和“营销能手”。

(七)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机制。整合农业、商务、科技、供销等网络信息资源,统一搭建农产品产销信息化平台,建立农产品信息采集网络。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重要农产品的监测分析,及时发布农产品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建立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完善储备调运机制,巩固跨区县应急保供协作,提高应急调控能力,确保农产品价格稳定。

(八)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充分利用物联网、条码技术,建设肉菜生产、包装和跟踪平台,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和产品品牌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适度投入,用于批发市场和专业特色市场建设、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社区直销菜店建设、带动力强的农产品营销主体、新型农产品流通业态发展、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农产品创牌、农产品出口、农业信息化和重大农产品促销活动等的资金支持。县财政局要整合各类资金,用于农产品市场流通重点项目建设。各类农业项目资金及民营经济项目资金向农产品市场流通予以倾斜。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认真策划、包装项目,积极向市级相关部门争取农产品流通市场项目资金。

(二)完善农产品流通环节税收政策。积极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和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行业范围试点,严格执行提高后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土地、房产,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土地、房产,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三)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的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使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鲜活农产品专用运输车型。

(四)强化金融支持。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加强对农产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和农户的信贷支持。发挥各类涉农担保机构作用,提高对农户、农民合作社和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鼓励发展商业性农业保险,丰富承保品种和扩大覆盖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鲜活农产品保险产品。支持发展农产品运输保险,探索农产品质量保险等保险产品试点。

(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产品流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统筹协调解决农产品流通基础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等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税局等部门和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积极研究解决农产品市场流通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附件:通江县农产品流通工作任务分解表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印发

附件 :

通江县农产品流通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1

完成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规划、布局及建设;完成市场体系、冷链物流建设;做好产销对接、农超对接等工作;包装申报农产品项目,争取项目资金;做好市场监测保供等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发改局

县农业局

县财政局

县交通局

县供销社

2

完成农产品基地建设;做好农产品龙头企业和农产品营销主体培育工作;包装申报农产品项目,争取项目资金;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完成农产品规模化生产、订单农业、品牌建设等工作。

县农业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完成从事农产品流通的专业合作社和营销主体的培育等工作。

县供销社

县农业局

4

落实水、电、气优惠政策;加强农产品市场进场、摊位费等收费管理。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落实专项资金,支持农产品流通工作。

县财政局

县农业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落实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税费优惠及涉及农产品流通工作的项目税费优惠政策。

国税局

地税局

县财政局

7

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县交通局

县发改局

8

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农村网络体系建设;提高“农商通”信息机使用率,充分发挥涉农信息上传下达功能。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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