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及补助标准

发布日期:2023-11-15 15:44信息来源: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字号:  

一、实施对象及相关要求

(一)实施对象。一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二是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精准识别实施对象,做到应保尽保,严禁扩大保障范围。要认真落实退役军人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优抚政策,优先将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退役军人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

(二)禁止列入对象。一是有其他门面房、经营性用房和二套安全住房的;二是自身有能力改造而自己又不改造的;三是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公职人员的;四是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政策等其他政策保障范围的;五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六是不以保障基本住房安全为目的的支出,包括单纯实施装饰粉饰、提升住房品质、改善居住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二、补助标准

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全面竣工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根据“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实际竣工户数,区分维修加固费(维修加固费原则上户均不高于5000元)、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不同方式,确定相应补助标准,据实清算。各乡镇可在总任务不减少、总补助资金量不突破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等具体情况确定分类分档到户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