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指南
(2021年9月)
一、最新依据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通江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通府办发〔2021〕23号)
二、申请条件
患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医嘱应明确治疗或休养时间)不能在校正常学习的。
三、休学期限
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申报材料
1.《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四川省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1、2)三份(双面打印,学校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领取)。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出(入)院证明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诊疗医院的鲜章)。
五、办理流程
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并签署明确意见→家长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并签署意见(延缓入学或休学的),其中壁州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内的学生在市民之家教科体局窗口审批→家长将此表交回学校,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按程序办理休学学籍。
六、咨询电话
0827-7233760(市民之家教科体局窗口) 7221565(基教股)。
附件1:
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班级 |
|
||||
身份证号 |
|
学籍号 |
|
||||||
休学起止日期 |
从20 年 月 日起到20 年 月 止。 |
||||||||
申请休 学理由 |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休学 审批 意见 |
学校意见:
校长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民之家教科体局窗口(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休学期满是否复学 |
是□ 否□ |
||||||||
复学时间 |
|
新班级 |
|
||||||
复学 审批 意见 |
学校意见:
校长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1)本表一式3份,市民之家教科体局窗口(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学校、学生各一份。学生复学需要提交本表。 (2)学生申请复学后,学校只需在学籍系统上传此表办理复学学籍。 |
||||||||
附件2:
四川省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申请表
儿童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监护人 姓名 |
|
应入学时间 |
|
||
家庭 住址 |
|
||||
延缓
入学
原因 |
语言(身体)发育迟缓/因病(任选一个)。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延缓期限 |
年 月———— 年 月 |
||||
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证明 单位 鉴定 意见 |
证明人: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