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肖祖玉)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22 15:45信息来源: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号:  

被继承人:肖祖玉,其不动产位于通江县空山镇街道渝空小区4栋19号,产权证号:通房权证通江字第2014111200542号,面积23.37平方米。

被继承人肖祖玉于2022年5月3日因病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被继承人肖祖玉的遗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父亲肖生权、母亲李显文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无继承权,被继承人的配偶曹勇、儿子曹君力共同向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被继承人的儿子曹君力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上述遗产,为此,认定由被继承人的配偶曹勇单独继承肖祖玉份额遗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之规定,对本次继承权属初步认定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中心将按程序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7号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27-7230062

特此公示

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