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吴平)

发布日期:2023-11-23 14:51信息来源: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号:  

 声明人:吴平,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通国用〔2009〕737号,坐落:通江县诺江镇东门大桥头金江苑2单元7楼3号】。现申请将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7号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27-7230062

特此公示

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3日